国央企做人事工作、或是和人事打交道比较多的小伙伴应该听过一句话:

请神容易送神难。

意思是招个人容易,但人招进来以后,即便发现能力不行、不好用,也很难像民企那样一句话就可以让ta走人,而是要走一系列的程序才算合规。

这也是国央企招人流程长的原因之一:

招进来,就是打算长期使用的,大家都不是短择。

既然要共事很长一段时间,那么对于招进来的人自然就要经过充分的考察,慎之又慎。

国央企开除一个员工有多难?

理论上,辞退一个员工:

首先需要用人部门提起。在这个环节,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比如说员工长期旷工、迟到早退、绩效多次不达标,等等,

并且在劳动法和公司制度层面也得有相应依据,比如说某某员工绩效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无法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XX条XX款,结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等等。

然后是各部门层层审批。人力、法务、工会,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有的公司还得审批到上级单位。

如果是中层及以上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能触发“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委前置研究。

不仅程序麻烦,还有审计和舆情风险。

一方面,辞退员工属于重要的人事异动。一旦被认定违法解除,赔钱是小事,审计、巡视、纪检都有可能拿出来说事。

毕竟国有企业是国家的资产,不是某一个人或几个人说了算。

另一方面,领导也害怕员工去维权、去闹。

一是怕捅到上面去。万一遇上个难缠的,落点什么把柄在ta手里,搞不好把自己给折进去,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二是怕捅出去。现在自媒体发达,劳动关系方面的舆情又是热点,大众天然共情劳动者那一方。万一弄点什么负面舆情出来,搞不好给自己惹得一身骚。

综上,取证麻烦+程序闭环+审计风险+维稳需要,

多重考量下,国央企只要经营正常,除非忍无可忍,一般都不会主动去辞退员工。

当然,不轻易、主动开除员工,不代表国央企就是“铁饭碗”。

事实上,只要公司想让你走,有一万种办法。

首先就是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这是悬在几乎所有国央企员工头上的“紧箍咒”。

国央企的劳动合同,三年一签、五年一签,甚至一年一签都很常见,

只要还没有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会面临一个合同到期是否续签的问题。

合同到期不续签,合理合法,只要按照劳动法规定给足补偿,谁也挑不出什么错处。

其次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我就亲眼见证过前公司一位新领导上任之后,把分管部门的两位老同事劝退的全过程。

一般情况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要求给足补偿,员工也不会有太多异议。

毕竟既然走到这一步,说明已经很不受领导待见,继续待着也是难受。

不如拿大礼包走人,给大家都留点体面。

然后是各种“冷处理”、“软裁员”。

包括但不限于:

调岗、待岗、边缘化、外派、降薪、降职、绩效施压、针对一些瑕疵问题进行内部处分,倒逼员工主动辞职,等等。

一句话:

国央企一般不会主动开除人,但不代表开不了人。

尤其在末等调整与不胜任退出普遍推行的当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变得更加普遍,

国央企的用人制度、方式也将越来越与市场接轨。

现在的国央企,辞退有枷锁、优化有办法,绝不是什么可以安心躺平的“避风港”。

你自己的本事,才是永远的“铁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