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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我个人的感觉,还是大家共同的感受,自从缅北四大家族诈骗集团被清除后,手机接到的垃圾短信和诈骗电话也l少了很多。原来,每天总会接到很多电话,“先生,您最近资金周转有困难吗?”、“先生,为您准备了几十万的备用金,您有需要吗?”,让人不胜其烦。

有很多电话打来,都是直接点出你的姓名,“请问是某某先生、某某女士吗?”

虽然,他们每次说的都是我的真名,但我每次都给他们说“不是”,然后挂断电话。

电信网络诈骗,特别是像缅北四大家族大规模实施的这种,危害有多大,这是人所共知的。记得我从立法机关离职时,就在酝酿“反电信诈骗法”。就当时的法律手段看,没有这部新法,对付电诈的法律依据也是充足的。我国刑法的规定已经相当完备,基本上做到了各种犯罪均“有法可依”的程度。

所以,对于再专门制定“反电诈法”的必要性,也出现过些许的不同研究意见。但考虑到“电诈”肆意蔓延的严峻态势,“反电诈”需要社会各方面协同配合;以及专门制定新法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反电诈”意识,也能够更有针对性的应对新形势等方面的因素;另行制定新法成为必要任务。

这反映了在全国全社会层面,对“电诈”严峻形势和“反电诈”急迫任务的认识。

但有个前提性的问题是:电诈,特别是其中精准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电诈,是怎么能够成功实施的?

也就是,他们怎么知道你的电话的?怎么知道你的职业的?又是怎么知道你的大体年龄等个人信息的?

这源自于公民个人信息的泄漏。

现在干什么都搞实名制,但尾随“实名”的,就是出卖、非法提供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对这一情况,我想每个人都深受其害,也不用我过多废话。

缅北四大家族已经覆灭,他们的“电诈”园区也被摧毁。看“缅北电诈覆灭纪实”纪录片,很让人振奋。但诈骗和“电诈”不会就此绝迹,有些时候甚至还可能出现反弹。这可能发生在国内,也可能发生在国外。

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是防止其死灰复燃的重要途径。趁“缅北电诈覆灭”的大好时机,抓紧清理涉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该是引起重视的一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