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发布的《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犯罪嫌疑人梅向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一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于10月12日报送本院审查起诉。

梅向荣曾是被称为“宇宙第一大所”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下称“盈科律所”)的掌舵人,任该所主任多年。2026年3月11日,梅向荣被指挪用律师费对外融资并违规担保的传闻发酵,网传融资金额达到40亿元。当夜,盈科律所称,梅已辞去在该所担任的一切职务。

多位盈科律所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10月14日,盈科律所发出致“各分所、各律师及相关员工”的通知。其中提到,盈科部分律师和员工属于本案被害人,为维护合法权益,现通知相关律师和相关员工进行被害人债权登记。

涉案金额可能还会增加

通知称,本次报案的主体为股权高级合伙人、中国区董事、全球董事会董事、员工持股计划人员等(内部非吸或梅向荣集资诈骗受害人)。通知的附件中有《报案材料清单》,该清单提示报案主体人员需提供《投资人信息登记表》、合同复印件、银行流水、当时转账的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邮寄给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经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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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所发布的通知

多位盈科律所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该案的涉案金额还不得而知。此次警方接收报案材料,实际上相当于在进行补充侦查(就涉案金额进行补充侦查),这意味着该案最终认定的涉案金额可能还会增加。

报案意愿强弱不一

盈科律所某分所的一位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所在的分所,每名合伙人损失大约9万元投资款,加上被挪走的资金,大约数百万元。此前,因对这些资金被追回的信心不足,未向警方报案。现在,该所的投资人们准备按照上述要求,整理相关信息交给警方。“希望有机会可以挽回一定损失。”

不过,也有律师表示自己填报上述登记表的意愿并不强烈。盈科律所某分所的一位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我也有一部分投资资金至今没收回,之前没报案,这次我也很可能不会向警方邮寄相关报案材料了。非法集资案件的返还率太低了,我不抱希望。”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经侦支队一位工作人员回复《中国新闻周刊》称,可以解答投资人提出的涉及该案的投资项目等相关问题,不便在电话中针对该案向媒体作出回应。关于此次盈科律所下发通知的背景、目前相关报案情况等,《中国新闻周刊》致电盈科律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盈科律所官网后续会发布相关通告。

记者:周群峰

编辑: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