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报警,且屡试不爽,直到踢到铁板”这样评价一个以00后、大学生为主体的新型升级加强版仙人跳团伙,大家什么感觉?

为什么说是升级加强版?为什么他们敢主动报警?为什么在在一年多时间里,能实施38起“仙人跳”,得手30起,非法获利155万余元,并让3个不肯付钱的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甚至一路送到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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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泰山区检察院公诉一个以“00”后为主要成员、包括多名在校大学生在内仙人跳案件,被告人共22名,其中13人被控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这13人中10名为女性,最小成员出生于2007年,涉及敲诈勒索、诬告陷害、诈骗等罪名,目前还没有判决。

这个团伙的基本套路,是由女性成员通过社交软件引人见面,假装醉酒发生关系后,同伙冒充亲属以“强奸未成年人”为由索要钱财。开头和传统仙人跳差别不大,但传统仙人跳一般是有一些彪形大汉参与的,要钱环节靠暴力威胁甚至真的实施暴力。但这个团伙主要成员是女性,威胁手段不是暴力而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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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识破套路不给钱,他们也真敢报警,而且还会有针对性培训成员怎么应对警方。比如2024年3月,团伙成员张某语假装醉酒引诱被害人何某在酒店内发生关系后,报警称被何某强奸。另两个团伙成员和她建立了三人微信群,教授她如何应对公安问询,后张某语到公安机关虚假陈述,致何某被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强制措施。

他们敲诈得到的款项中,有一部分就是在报警后通过受害人自行支付,或者受害人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家属为达成谅解支付的。其中,一名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受害人许某的家属,就交付10万元达成赔偿谅解。

该团伙致3名受害人被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赵某一审被判强奸罪三年,何某一审被判强制猥亵罪三年,两人上诉发回重审后检方才撤诉认定无罪,但已被单位辞退,目前待业。另一被采取刑事措施的受害人许某林,媒体没联系到,不知道现状。

为什么说这个仙人跳团伙是升级版甚至加强版?因为他们已经研究了现实中性侵案更重视“受害人”控告陈述的特点,并敢于利用这个特点,把报警作为极限施压,获取非法利益的手段,甚至形成了一些标准化的应对警方的套路。如果司法上性侵类案件的处理思路和标准不调整,这种升级加强版的仙人跳,操作空间必然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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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这个升级加强版仙人跳,大家有什么想法?我觉得从个人角度讲,只能说注意洁身自好,远离风险吧。如果真倒霉碰到这种情况,也许可以考虑先麻痹对方商量给钱的事,收集证据后先报警尽量争取主动吧。

另外,立法和执法机关确实应该思考一下,在性侵案认定标准和证据要求上,是否该有所调整了?

本文作者:杨文战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