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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明确规定: 只要用工关系双方之间的行为特征与法律事实,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所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认定二者之间属于劳动关系,不在乎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的认定,是另外一个法律体系! 劳动合同无效的事由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该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 那么律师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条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没有禁止律师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同时,为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虽然规定专职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并非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故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不因违反《办法》而无效。除此之外,双方的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无效事由的,应为有效合同。 只要律师作为劳动者入职公司单位时没有隐瞒律师身份,不存在过错,则律师可以与用工单位建立有效的劳动关系,并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律师行业协会对专职律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进行处罚,属于行业管理行为,法院不作干涉。 #律师 #专职律师 #律师执业证 #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劳动争议# 行业管理#律师协会
国家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明确规定: 只要用工关系双方之间的行为特征与法律事实,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所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认定二者之间属于劳动关系,不在乎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的认定,是另外一个法律体系! 劳动合同无效的事由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该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 那么律师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条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没有禁止律师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同时,为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虽然规定专职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并非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故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不因违反《办法》而无效。除此之外,双方的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无效事由的,应为有效合同。 只要律师作为劳动者入职公司单位时没有隐瞒律师身份,不存在过错,则律师可以与用工单位建立有效的劳动关系,并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律师行业协会对专职律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进行处罚,属于行业管理行为,法院不作干涉。 #律师 #专职律师 #律师执业证 #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劳动争议# 行业管理#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