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一斤的“年份陈皮”可能名不副实。图/央视新闻
“年份陈皮”登上热搜,备受关注。
央视《财经调查》栏目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陈皮市场存在年份虚标、产地及工艺造假等问题,千元一斤的“年份陈皮”亦可能名不副实。
一些网络直播间里低价售卖陈皮,年份承诺掷地有声。然而媒体实地调查发现,广西“工艺皮”也可以贴上“新会陈皮”商标和地理标志,摇身变为 “正宗新会老陈皮”,此类“工艺皮”货源充足,可按需供应。而不同“年份”工艺皮本质相同,批发价均70元左右一斤,但零售价差极大,标五年款卖500元一斤,标十年款卖1000元一斤,仅凭外观就能翻倍抬价,利润超成本十倍以上。高额利润促使许多商家放弃自然陈化、铤而走险。
此次曝光的陈皮涉嫌存在产地造假、年份虚标、地理标志滥用、价格混乱等多重问题,其不仅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影响陈皮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别是损害了新会陈皮这一极具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信誉。无疑,其危害超过了普通产品假冒伪劣问题。
陈皮泡水喝,是很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项习惯。而新会陈皮,尤其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作为“中国陈皮之乡”,新会陈皮2006年就已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但是,此次央视的调查报道,却揭开了新会陈皮遭遇假冒伪劣“围攻”的乱象。例如,外地种植、生产的陈皮,并不符合“新会陈皮”标注要求,严禁使用相关字样,但新会一些企业不乏此类违规操作。集散市场内,产地混杂陈皮公开交易,椪柑皮等低价原料加工冒充新会陈皮,凭果价差与年份虚标,利润最高可达成本二十倍以上。
地理标志是一个地区特色产品的“金名片”,备受各地政府和社会公众关注。同时,地理标志之所以珍贵,也在于其使用有严格规定,不能随便使用甚至滥用。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 新会陈皮》,在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栽培的茶枝柑的果皮经晒干或烘干,并在保护区域范围内贮存陈化三年以上称为新会陈皮。可见,新会陈皮对产地和加工生产方式有严格的定义和要求。
而《新会柑、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保护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获准使用新会柑、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可溯源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依照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规范销售台账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条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及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
可见,新会陈皮的规范很多,但从媒体调查看,这些规范和要求,被很多商家“架空”,几乎沦为虚设了。
媒体曝光后,江门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组,兵分六路,连夜奔赴涉案的6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查处行动。目前,已依法对涉案主体的相关产品采取查封等措施,对涉嫌违法的经营行为立案调查。
对于陈皮乱象,需要监管部门及时出手打击,而相关行业也有必要采取措施,加强行业自律。
同时,鉴于地理标志的权利主体为一个地区的相关群体,具备公共资源属性,不同于普通的商标。为了维护地理标志这一金字招牌,地方司法部门也可以考虑依法采取行政公益诉讼的举措,打击假冒地理标志产品等问题。实际上,近年来,河南省西峡县等一些地区就已经采取了类似措施。
新会陈皮,是一个地区的品牌,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这一品牌,需要各方呵护,不应该被假冒伪劣产品“玷污”。
撰文 / 新京报评论员 柯锐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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