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陈皮市场存在年份虚标、产地及工艺造假等问题,千元一斤的“年份陈皮”亦可能名不副实。记者调查发现,外地“工艺皮”、椪柑皮等低价原料,借售卖资质、乱贴地理标志冒充新会陈皮,年份虚标,利润最高达成本二十倍。
作为一种常见的中药材,陈皮有“越陈越香”之说。虽然我国多地出产陈皮,但广东新会陈皮早在2006年就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正因如此,产自广西浦北县的茶枝柑果皮,通过一种速成加工方式,处理为外观近似多年自然陈化过的陈皮,然后假冒“新会陈皮”销售获取暴利。
这种假陈皮,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增加了消费成本,而且还侵害了健康权益,因为假陈皮实际药效大打折扣,正常剂量达不到治病效果。同时,由于假陈皮冒充新会陈皮,还损害了该地理标志产品的招牌。所以,不能让这种“暴利+造假”的假陈皮继续在市场出没。
12月15日凌晨,广西浦北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速成工艺陈皮”等问题的情况通报显示,将全面开展调查,依法严格作出处理。这有望从源头遏制陈皮造假。广东江门市新会区也已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对涉案的6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查处行动。我们且看后续处理结果如何。
由于新会陈皮是地理标志产品,名声在外,浦北假陈皮就输送到新会,假冒“新会陈皮”对外销售并发货。按说,“新会陈皮”商标只能授权当地产的陈皮使用,但某些新会企业给浦北假陈皮贴上“新会陈皮”商标和地理标志。更有企业直言,可直接“售卖”资质,假陈皮由此泛滥。
虚标年份、地域的假陈皮,损害了地理标志产品形象。所谓地理标志产品,就是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者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人文因素的产品。换言之,“新会陈皮”是新会的公共品牌,这一品牌形象不容玷污,但假陈皮却肆意给新会陈皮抹黑。
2024年新会茶枝柑种植面积约14.3万亩,鲜果产量18万吨,全产业链总产值达261亿元,已形成从种植、陈化到深加工的完整产业生态。这就是说,新会陈皮品牌形象关乎整个产业链下游农户、上游企业的利益。假陈皮砸的不是个别人的“饭碗”,而是整个新会陈皮的品牌形象。
虽然《新会柑、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保护办法》明确要求,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可溯源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还制定了《“新会陈皮”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但从现实看,这些地方制度规则都没有严格实施。
所以,新会区有关部门应当对辖区生产、销售陈皮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对冒充“新会陈皮”的假陈皮进行统一查处,既要依法处理假冒产品,也要严厉处罚造假、售假企业,构建长效机制,捍卫“新会陈皮”这个金字招牌。当然,在维护当地陈皮产业基础上,还可以探索疏导措施。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二条规定,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新会区也可以考虑与浦北县合作,严格按照新会标准加工浦北陈皮,并以新会陈皮名义销售。
当然,须杜绝造假的速成加工工艺。对假陈皮要有科学的识别或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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