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8月,上海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市的黄金抢劫杀人案。一名中国市民携带的五根金条被抢走,本人还遭到枪杀。案件很快就被中国警方破获,两名主犯中一人是美军现役士兵,另一人是英国人。

这起案件迅速在上海传开。那么,最后凶手是怎么被处理的呢?受害者家属有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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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1947年8月1日下午五点四十左右,上海市警察局新泾分局接到一个报案电话。

打电话的人叫朱义芳,他说大约十分钟前,他的妻子孙炳途经虹桥机场附近的青沪公路吴家巷路边草丛时,发现一个受伤严重的男子。那男子自称叫余盛孝,家住天潼路623号,还说有外国人抢了他的金条,但话没说完就昏迷了过去。

分局刑侦科的警察接到报案后,立刻全部出动,赶到吴家巷现场。这时,余盛孝已经被当地自卫队班长姜志根送往医院抢救,可惜在路上就死了。

警察的主要工作转为勘查现场和收集证据。

侦破工作从余盛孝临死前说的那句话开始。被害人到底是谁?他当天去了哪里?怎么死的?

警方根据这条线索,很快找到余盛孝的妻子陆三媛。从她口中,警方了解到更为详细的信息:余盛孝31岁,浙江宁波人,以前是小贩,在四川中路宁波路口的发达西服店门口摆地摊卖东西,后来转为黄金掮客,做黄金黑市买卖,常常和外国人来往。

陆三媛回忆,当天上午,余盛孝带着五条“大黄鱼”(每条重十两的金条)出门,此后就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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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西服店老板胡根惠也说,那天下午三点左右,余盛孝来过店里,对她说今天要去做一笔黄金生意。她还劝他做这种事要小心点。余盛孝回答说放心,他不是第一次做了。

下午三点半左右,一个叫却利的外国人来到店里找余盛孝,两人低声说了几句话后,那外国人先走了。

余盛孝还在店里自言自语,说为了这五条“大黄鱼”等了这么久,那个洋人不守信用,还说要到五点钟交易。其实这笔生意做成,能赚两百万。

说完,他从裤袋里拿出一个布袋,里面取出五根金条,在胡根惠面前晃了晃。快到五点时,余盛孝才慢慢往外滩方向走去。

余盛孝的尸体经过上海地方法院检查处鉴定,确认他生前中枪,子弹穿过左手第四指、掌心和大拇指骨的第一掌骨,然后进入右胸,穿过第一和第二肋骨,伤及右肺,从背部穿出。

鉴定结论是,余盛孝因枪弹贯穿右肺,大量失血而死。

从这份报告,警方推测出几点:首先,余盛孝是被枪杀的;其次,他临死前曾试图用左手挡住枪口;第三,中弹时他很可能坐着,而不是站立。

同时,警方在现场勘查发现,除了汽车轮胎印迹外,没有其他可疑痕迹。

因此,警方判断,吴家巷的草丛不是第一犯罪现场,凶手很可能在别处作案后,将余盛孝扔到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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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查明被害人余盛孝身份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他临死前提到的“却利”这个名字。

这个外国人到底是谁?上海叫却利的外国人不少,一时很难锁定。

发达西服店老板胡根惠又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她说,和余盛孝常来往的那个却利,跟一个住在西摩路354弄1号6室的意大利人利亚地有联系。警方顺着这条线追查,终于找到了目标。

这个人叫却利,是32岁的英国侨民,职业是经纪人,住在亚尔培路188弄16号。他平时行为不检点,还有前科,曾因欺诈罪和盗窃罪分别被判过两个月和六个月监禁。他的妻子海特丽也是英国人,两人两年前结婚。

海特丽向警方交代,8月1日晚7点左右,却利和一个名叫马莱的美国军士一起回到家。两人到家后马上洗澡换衣服。马莱洗完澡吃了些水果就走了。却利吃过晚饭后又出门一次,9点前回来,然后和她一起去看电影。

结合余盛孝临死前的遗言和海特丽的证词,警方认定却利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2日晚6点左右,警方将他逮捕,送进思南路看守所。

抓捕却利后不久,寻找杀人第一现场的调查也有了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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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目击者回忆,8月1日下午5点15分左右,一辆黑色轿车从东往西急驶而来,到了吴家巷附近突然急刹车,停了不到一分钟,又继续向西开走。几分钟后,这辆车又原路返回。

车上坐着两个人,开车的外国人留着小胡子,身材结实,穿白衬衣和蓝裤子;后排那人戴着棕色呢帽,脸看不清楚。

这辆车正好在案发时间出现在案发地点附近,自然引起警方高度注意。警方对现场车轮印进行比对,确认是一辆雪佛莱轿车的痕迹。

当时上海这种车不多,很快便查到车主是个名叫洛夫的俄国人,住在朝阳路416号。

洛夫交代,他的车是1939年产的,车号国沪53922。他认识却利已有两年。8月1日下午4点左右,却利突然来借车,还特别不要司机。借车费用按每小时8美元算,他都同意了。

晚上7点左右,却利把车开回来,付给他29美元,还让他开车送一个美国军士到大名路的百老汇大厦,再送却利回家,其他事他就不知道了。

警方对这辆轿车进行仔细勘验,发现后排左侧座垫和橡胶足垫上有零星褐色血迹,经化验,血型与余盛孝完全一致。后排左侧足垫上还有少量泥土,也和余盛孝鞋底的泥土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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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铁证让案情变得清晰:这辆黑色雪佛莱轿车就是杀人第一现场,车上的两个人极有可能就是凶手。

面对这些证据,却利承认了当天向洛夫借车并开车的事实,但坚决说是马莱开的枪,杀了余盛孝。

马莱是美军现役士兵,职务是技术伍长,相当于班长。他31岁,未婚,来自美国芝加哥。18岁时因持械抢劫罪入狱,1945年获释后跑到中国来闯荡,并结识了却利。

却利当初答应帮马莱找份好工作,可一直没办成。马莱找不到活干,只能混进驻上海的美军兵营,当了士兵。他的生活极度糜烂,吃喝嫖赌无所不沾,舞厅酒吧天天去。

案发前后,他还常和白雪龙酒吧的女招待高美英厮混,钱总是不够花,这也成了他作案的直接动机。

根据1943年中美国签订的协定,美国军人在中国犯罪,只能由美军军事法庭审理,中国警方无权管辖,只能旁听。因此,上海警察局把却利的口供和相关证据全部移交给了美军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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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美军宪兵逮捕了马莱。第二天,上海各大报纸都报道了这一消息,《新闻报》用大标题写道:“枪杀金钞掮客案主犯马莱已拘获。”

随后,美军刑事侦讯科又搜集到新证据。他们在马莱住所天花板夹层里找到一支32口径手枪,正是作案凶器,还找到一件沾有余盛孝血迹的白色衬衫。在马莱的棕色花呢长裤、紫红色短袜和棕色皮鞋上,也发现了残留血迹。

面对这些铁证,马莱承认参与了谋杀余盛孝,但坚决否认自己开枪,硬说枪是却利扣的扳机。

到这一步,除了到底谁开的枪还没完全弄清,其他事实基本清楚,犯罪过程也彻底还原出来了。

原来,马莱和却利认识已一年多,关系很铁。1947年8月1日早上,马莱从南京回到上海,身上的钱已经花光,他就去找却利,让却利帮忙找个抢劫目标。

却利自己也正缺钱花,两人一聊就合拍了。目标选谁呢?却利很快想到余盛孝。

他和余盛孝认识虽只有三个月,但已经顺利做过六笔黄金生意,余盛孝对他没什么防备,而且很可能手里还有没卖出的金条。

于是,两人商量好抢余盛孝的金条。临分手,马莱反复叮嘱却利,一定要借辆车,不要带司机,还要准备一顶呢帽给他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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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中午,却利打电话给余盛孝,说有个美国少校军官急需黄金,想用美元换,问他手里有多少。余盛孝说有五条“大黄鱼”,两人约好下午三点在发达西服店见面谈细节。

下午三点,却利来到店里,和早已等在那里的余盛孝谈好价格:每根金条换585美元,却利拿25美元佣金。

下午四点左右,却利先开车到礼查饭店接马莱。这时马莱已换上便服,还戴上了却利准备的棕色呢帽。

五点整,轿车开到圆明园路,余盛孝已经在那里等着。却利向他介绍:“这位就是美国少校军官马莱,你坐他旁边那个位置吧。”

余盛孝上了车,丝毫没起疑心。车子出发后向西飞驰,出了市区越开越快,余盛孝觉得不对劲,就问却利要去哪儿。

却利回答:“少校要去虹桥机场取美元。”

又开了一会儿,一直没说话的马莱突然变脸,要余盛孝交出金条。

这时余盛孝才明白自己上当了,可他不愿白白丢掉五根金条,便和马莱扭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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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轿车开到吴家巷附近时,却利和马莱看到路边杂草丛生,四下无人,觉得这是个动手的好地方。其中一人立刻掏出手枪。

余盛孝见到枪吓得魂飞魄散,一边用手拼命挡住枪口,一边连声喊:“不要杀我!不要杀我!东西都给你们,我绝不去报警。”

可惜已经晚了,只听“砰”的一声枪响,余盛孝倒在血泊之中。

车停稳后,马莱让却利赶紧停车,然后把他抱下车扔到草丛里。

作案得手后,两人先开车回却利家洗澡换衣服,洗掉身上的血迹,又把借来的轿车还给车主,就急着去处理抢来的金条。

晚上8点,却利来到外滩汇中饭店516房间,找一个以前在印度加尔各答认识的中国人梁国祥。他问梁国祥有没有美元,说有个朋友急需现钞,明天一早就要坐飞机离开上海,愿意用金条换。

梁国祥说没有美元,却利又问用中国法币行不行。梁国祥说身上钱不多,银行也关门了,弄不到那么多现金。却利没办法,只好离开。

当晚9点,却利和妻子出去看电影,直到11点才回家。马莱则先去白雪龙酒吧跳舞,之后又和高美英一起到百老汇大厦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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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盛孝被劫杀的真相曝光后,《申报》《新闻报》等上海各大报纸马上进行了详细报道,随后又连续跟踪报道。案件迅速传遍整个上海滩,市民义愤填膺,许多人自发到市政府和警察局请愿,要求为死去的同胞讨回公道。

上海市政府面对巨大压力,只得将案件紧急上报南京国民政府和外交部。很快,南京《中央日报》等全国性报纸也开始报道,一时间舆论哗然,轰动全国。

南京当局为了平息民愤,避免事态扩大,通过外交渠道紧急向美军提出交涉。

8月20日,南京美军顾问团总部发布通告:美军士兵马莱是余盛孝案的主要嫌疑人,涉嫌违反战时军律第九十二条谋杀罪,检察官已正式起诉,将组织军事法庭审判。美军顾问团司令罗吉斯少将任命的法官将到上海就地审理。

9月2日上午9时,美军军事法庭正式开庭,地点设在南京西路原跑马厅的美军抗日英灵委员会会址。法庭由审判长、审判官、检察官、助理检察官和辩护人等16名美军人员组成,全部由罗吉斯少将指定。

中国方面,外交部、上海市政府、上海地方法院、检察院和警察局共派14人前往旁听。

庭审中,马莱对作案前后的主要事实都供认不讳,唯独死不承认自己开枪。他先说喝酒后记不清了,后来又一口咬定是却利开的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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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法庭安排马莱与却利当面对质,两人互相指责对方扣了扳机。检察官拿出各种证据追问马莱,他的回答漏洞百出,显得十分窘迫。

9月10日《申报》跟踪报道说,昨日“检察官提出各种问题盘问马莱,马莱之态度颇不自然,比较重要之问题均沉思片刻,方能作极短之答复。而吐音之低,不但旁听席上难于听到,即法庭上亦数次命速记员复诵,使得明了其内容。法官对马莱之供词,似亦不感兴趣,有一法官曾口嚼橡皮糖解闷。”

9月10日下午,美军全体审判官对马莱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的结果是:以三分之二的多数确定马莱有罪;又以四分之三的多数决定判处马莱无期徒刑。

1947年9月12日,美军顾问团正式致信中国外交部,宣布对马莱的判决:“马莱于1947年8月1日与却利在上海近郊共同预谋,以凶恶违法行为,用手枪杀死一名余盛孝者。马莱决予开除,并将其所有薪金取消,在指定地点处以终身苦役。”

美军对马莱的审判刚一结束,上海地方法院立即着手准备审判却利。《申报》9月14日报道:“此案教唆嫌疑犯英人却利,业已由警局侦讯完毕,直接送到法院刑庭法办,定18、19两日连续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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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下午2时,上海地方法院首次公开开庭审理却利一案。外交部驻沪办事处处长陈国廉、上海地方法院院长查良鉴、上海市警察局局长徐国基、英国领事吉利,以及却利的妻子海特丽等人都到场旁听。

中国检察官在起诉书中明确指出:我国治外法权早已收回,外国侨民在华犯罪必须完全接受中国法律制裁,与中国人一视同仁。现在中国人犯盗匪罪都适用特种刑事条例,本案被告谋财杀人,显然属于盗匪行为,不能当作普通杀人案,更不能因为他是外侨就网开一面。

检察官还强调,却利与马莱虽互相推卸开枪责任,但从两人如何商量计划、借帽子改装、接余盛孝上车、开车到郊外、事后擦拭血迹等事实来看,不管到底谁扣的扳机,两人都是共同谋杀犯。

根据惩治盗匪条例第二条第一项第六款之罪嫌,依照特种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移送法院审理,请法庭依法惩处。

对却利的公审一连进行了两天,随后休庭到11月12日。

11月13日,法庭再次开庭,直接宣布判决:“却利犯抢劫并致受害人死亡,处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宣判时,却利起初还强装镇定,脸色不变,可当审判长读完判决书,他整个人一下子瘫坐在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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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历时三个多月的马莱、却利抢劫杀人案,到此终于画上句号,两名凶手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事后,有记者问旁听的英国副领事对判决有何看法,那位副领事苦笑了一下,说:“判决理由充足,极为公允,我们表示满意。”

在审理过程中,余盛孝的妻子陆三媛曾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她当庭泪流满面地说:“家中有3个小孩,并且没有积蓄,我们今后生活怎么办?马莱和却利应该共同赔偿我们的生活费和子女的教养费,并还回5根金条。”

遗憾的是,陆三媛的这些合理要求最终都没有写入判决书,她和三个孩子成了这起案件中最大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