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
成功破获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案例一
12月10日,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南王派出所在对电诈线索进行深度梳理时,发现一条重要线索,并立即与分局刑侦大队进行会商研判,迅速锁定两名涉嫌“帮信”犯罪的嫌疑人踪迹,立即赴外地开展抓捕工作。
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龚某抓获归案,二人对其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公司对公账户非法出借、出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龚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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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12月16日,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小门家派出所在反诈中心与法制大队的精准指导下,在江西省将涉嫌诈骗的嫌疑人袁某某抓获。
经查,袁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将个人微信账户提供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并协助套取现金10万余元。到案后,袁某某对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联系受害人退还违法所得。目前,袁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12月17日,小门家派出所乘胜追击,将另一名同案嫌疑人简某某抓获。经查,简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出借个人微信账户协助转移涉诈资金,非法获利5000余元。目前,简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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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
任何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对公账户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行为,都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切勿因一时贪图小利,而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帮凶”,最终让自己身陷囹圄。请广大市民和企业务必增强法律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各类账户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和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来源 | 蓬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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