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案例背景:

“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为什么不能继承他们的全部遗产?”上海宋女士的遭遇,戳中了无数独生子女家庭的痛点。母亲突然离世、父亲患阿尔茨海默症失智,作为家中独女,她既要肩负起照顾父亲的责任,还要面对一场“自己告自己”的诉讼——只为厘清母亲遗产的继承份额,而这样的困境,并非个例。

3·15来临之际,中华遗嘱库结合典型案例提醒:独生子女不等于天然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在特定情形下,继承份额甚至可能低至25%。忽视继承风险,很可能陷入“人财两空”的尴尬境地,这4个关键要点,每个家庭都需牢记。

案例详情:

一场特殊的诉讼:独女为何要“告”自己?

出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宋女士,是父母唯一的女儿,一家三口感情深厚,家中3套房产要么登记着一家三口的名字,要么是父母共同署名。2022年初,母亲计划出售房产,却因父亲患阿尔茨海默症多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无法亲自出面办理手续——按照规定,房屋买卖需房产登记人全部到场确认。

宋女士本想先办理父亲的监护人手续,再推进房屋交易,可噩耗突然降临:母亲因病猝然离世。这让原本就繁琐的事情变得雪上加霜:母亲的名字仍在所有房产证上,要完成交易,必须先办理遗产继承,将母亲的名字从房产证上移除。

作为母亲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宋女士和父亲均享有继承权,但父亲已失智,无法自主行使继承权。无奈之下,宋女士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名义上,这场诉讼的原告是作为父亲监护人的自己,被告则是作为继承人的自己,一场“自己与自己的诉讼”,揭开了独生子女继承的诸多隐患。

核心疑问:独生子女为何不能继承全部遗产?

宋女士的案例引发广泛热议,不少网友疑惑:“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不是天经地义吗?”中华遗嘱库明确回应:不一定!在以下4种情形下,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全部遗产,甚至可能仅能继承一小部分。

情形一: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遗产是父母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父母对其拥有完全处置权。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意味着,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如果父母在遗嘱中明确将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亲友、慈善机构等),那么即便身为独生子女,也只能继承遗嘱中未处置的遗产部分。

律师提示:受遗赠人需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而继承人只要未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即视为接受。

情形二: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很多人误以为独生子女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实则不然。《民法典》第1127条明确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若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那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部分遗产。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过世后,他们继承的这部分遗产,会作为其自身遗产,由他们的子女(即独生子女的姑姑、叔叔、舅舅、姨妈等)继承,导致父母的遗产被“分流”。

律师说明,父亲过世后留下两套房产,母亲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人,先分得一半房产;剩余一半作为遗产,由母亲、独生子女、爷爷、奶奶各继承1/4。爷爷奶奶过世后,他们各自的1/4房产,将由其子女(独生子女的姑姑、叔叔)继承,最终独生子女仅能继承1/4房产,即总房产的25%。

情形三: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若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并依法领取结婚证,那么继父(母)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再婚一方的财产——即便再婚后没有生育子女,这一权利也受法律保护。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已不再认可事实婚姻,若双方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领取结婚证,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继父(母)不享有继承权。

情形四: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结婚

若父母过世时未留下遗嘱,且独生子女已结婚,那么其继承的遗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在遗嘱中特别约定,遗产仅归子女个人所有,与配偶无关。

《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这意味着,若没有遗嘱特别约定,独生子女继承的遗产,配偶也享有一半份额。

律师提示:

陈凯表示,遗嘱的核心作用可概括为四点:财产清单、定向传承、定纷止争、简化手续,这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尤为重要。

第一,财产清单:订立遗嘱的过程,也是对自身财产进行全面盘点的过程,可有效避免遗产下落不明、遗漏等问题;

第二,定向传承:通过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可确保遗产按照自己的意愿传承,避免外人侵占、亲属争夺;

第三,定纷止争:清晰的遗嘱的可减少家庭内部的继承纠纷,维护亲属关系和睦;

第四,简化手续: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手续可大幅简化,无需繁琐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认定等流程,节省时间和精力。

很多独生子女家庭误以为“独苗必能继承全部遗产”,从而忽视了遗嘱的重要性。事实上,无论家庭关系是否复杂,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都是保障遗产顺利传承、避免“人财两空”的关键举措,也是3·15期间,关乎每个家庭财产安全的重要维权提醒。

律师介绍:

陈凯,中华遗嘱库创办人;北京传家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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