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加西亚·马尔克斯去世的时候,我朋友圈被一句话刷屏了:“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那一瞬间我意识到,在中国,马尔克斯不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文化符号。
而他和诺贝尔文学奖的关系,也是一段奇妙的相互成就。
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那一年他55岁,《百年孤独》已经出版了15年。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在拿诺奖之前,马尔克斯在西方文学界已经是个大人物了,但真正让他成为“全世界最知名作家”的,恰恰是这个奖。
因为《百年孤独》再伟大,它也是一本拉美小说。在1980年代,拉美文学对欧美读者来说,还是一个“异域”的存在。是诺贝尔奖的聚光灯,让全世界的读者注意到了马孔多这个虚构的小镇,注意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
反过来也一样,马尔克斯也成就了诺贝尔奖。
在他之前,诺贝尔文学奖虽然也颁给过不少大作家,但从来没有一个作家像他那样,让“魔幻现实主义”这个标签变得如此耀眼。他拿奖之后,全世界突然开始关注拉美文学,博尔赫斯、科塔萨尔、略萨这些名字才真正走出西语世界。
更关键的是,《百年孤独》这个作品本身,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一部作品定义一个作家,一个作家定义一个时代”。
你想想看,这部小说的开头就被无数人模仿:“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倒叙,而是把过去、现在、未来压缩在一个句子里。马尔克斯用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讲述了一个大陆的百年沧桑。
瑞典文学院给他的颁奖词是:“他创造了一个独特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现实与幻想交织,个人与历史融合。”
这句话精准得可怕。《百年孤独》里的每一个魔幻情节——美人儿蕾梅黛丝抓着床单升天、何塞·阿尔卡蒂奥的血流过大街小巷、黄色的花雨下了整整一夜——都是真实的拉美现实的隐喻。
马尔克斯说过一句话:“在拉美,现实本身就是魔幻的。”
这句话不是修辞,是真的。他小时候听他外祖母讲鬼故事,外祖母用一种极其平淡的语气讲述那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好像它们每天都在发生一样。这种讲述方式,后来成了《百年孤独》的叙事基调。
所以当诺贝尔奖颁给马尔克斯的时候,其实是在肯定一种文学观念:伟大的文学,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对一个民族最深处的理解。
但有意思的是,马尔克斯自己对这个奖项的态度,一直是矛盾的。
他在接受采访时说过:“得奖之后,我最害怕的事情就是,读者会觉得我是一个‘诺贝尔奖作家’,而不是一个普通的写作者。”
他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很多作家得奖之后,创作就停滞了。因为他们太在意“诺贝尔奖得主”这个身份,害怕写出不够好的作品,反而什么都写不出来。
但马尔克斯没有。得奖之后,他依然写出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样的杰作。这部小说跟《百年孤独》完全不同,没有魔幻,只有现实,讲的是一个等了51年的爱情故事。
有读者问他:“为什么你的新书风格变了?”他说:“因为我老了。一个作家在不同年龄段,应该写不同的东西。”
这句话道出了一个好作家的本质:他不是在重复自己,而是在不断生长。
马尔克斯和诺贝尔奖的关系,还有一个细节特别值得玩味。
他得奖之后,很多人都说《百年孤独》是他最好的作品,诺贝尔奖就是因为这本书才给他的。但马尔克斯自己不那么认为。他生前多次说过:“我最满意的作品是《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
那是一个短篇,讲一个退休上校,每周去码头等一封信,等了15年,什么都没等到。整篇小说没有魔幻,没有奇迹,只有一个老人在等待中慢慢枯萎。
马尔克斯说:“那是我写得最真实的一本书。”
你看,这就是一个真正作家的格局。外界给他的标签、奖项给他的光环,他感激,但他不依赖。他知道什么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马尔克斯和诺贝尔奖的故事,给所有写作者上了一课:奖项很重要,它能让你的作品被更多人看见。但比奖项更重要的,是你有没有一部作品,值得被看见。
《百年孤独》就是这样的作品。它不需要诺贝尔奖来证明自己。反倒是诺贝尔奖,因为有马尔克斯这样的得主,而变得更值得尊敬。
这就叫相互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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