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习惯,每次写文章前会先找懂行的朋友聊两句,问问这事儿靠不靠谱。
这次看到南京的新闻,我第一时间给当律师的朋友发微信:马副所长判了五年,刑法这个量刑合理吗?
他隔了半小时回我:哥,你把整件事情仔细看完了吗?这操作也太离谱了,编剧都不敢这么一直往下写的……
我说怎么了。
他说:一个派出所副所长,缉毒任务没完成,急了。社会混混徐某给他出主意,没有吸毒人员?那“创造”一批不就有了?
马副所长居然觉得这方案可行,把自己手里的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交给了徐某,徐某负责召集6个14到17岁的孩子到宾馆,骗他们说是普通电子烟,抽着玩的。
孩子们吸完,马副所长带人“准时”赶到,尿检阳性,一网打尽。2026年4月,六合区法院一审以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五年,另外三个社会人员也一起判了刑。
我听完沉默了好一会儿。
其实马副所长的焦虑,我特别能理解。
2024年1月,眼看考核期限越来越近,涉毒案件查处任务还没完成。常规巡查吧,辖区里那些“老油条”都学精了,不好抓;蹲点守候吧,又费时费力还不一定有收获。这时候有人递来一个“天才方案”,换你你会不会动心?
问题是,他把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递给了6个14到17岁的孩子。2023年10月1日起,这东西就被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公告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了,吸它就是吸毒。
吸食依托咪酯的后果是什么?会头晕呕吐、精神恍惚、产生幻觉,长期滥用会导致生理和心理成瘾,对未成年人还在发育的身体伤害更是加倍。
很多人觉得判五年太轻了。但只要翻开《刑法》第353条看看,欺骗他人吸毒罪情节严重的量刑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考虑到马某没有经济牟利目的,法院没适用滥用职权罪,五年其实在法定幅度范围内,虽然涉及了未成年人,依法要从重处罚。
法律的事交给法律人,我更想聊聊这背后的荒诞逻辑。
我第一次听说执法部门也有KPI时,有点懵。违法犯罪活动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怎么能用指标来考核呢?假设考核期内辖区治安特别好,没那么多案子,难道还要警察去“创造”案件?
但从另一个角度想,我也能理解。基层工作人员拿固定工资,如果没有考核,有人报警了不去处理,或者干脆躺平,怎么办?
于是,考核制就在这场博弈中诞生了。初衷是好的,但执行起来就容易走样。
马副所长不是一个人在工作中处于困境。2025年,黑龙江绥化市公安局以“战况统计”为名,面向基层公安机关变相开展考核,制定了数十个考核细则,每月还要排名通报。基层为了完成指标,得准备大量台账、会议照片、宣传稿件、手机截图。
某公安分局更绝,硬性规定各派出所月度办理涉犬警情案件的数量,没完成就在考核里扣分。我猜,要是辖区里狗都特别乖,不打架不扰民,警察叔叔是不是得去挑拨离间,让狗们打起来?
这种“唯数据论”的考核,逼得基层要么造假,要么“制造”案件。马副所长选了后者,而且走火入魔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把毒品递给了6个孩子。
但,我那位律师朋友说得对——
整件事情看下来,除了让人愤怒,还有些东西值得注意。
比如,这个案子能被公开报道出来,本身就是一种进步。澎湃新闻4月26日报道了,新京报核实了,各大媒体都在转发。法院依法审理并宣判了,舆论可以公开讨论了。放在以前,这种丑闻可能就被按下去了。现在能大白于天下,说明我们的社会在一点点变得透明。
更让人欣慰的是,改革已经在路上了。
今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里明确提出要“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让广大干部心无旁骛抓落实、办实事”。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也发文,强调要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
早在2012年,公安部就已经下发文件,明确禁止将“罚没款数额”、“刑事拘留数”、“发案数”和“破案率”等,作为绩效考评指标。禁止了这么多年,问题还在冒头,这说明什么?说明好的制度需要好的执行来护航,需要时间来慢慢落地。
地方上的动作也在加快。福建龙岩2025年度各县市区共取消了对乡镇、街道的绩效考核指标38项,选取永定区等地开展了差异化试点,建立依单考核等配套机制10项。
陕西铜川王益区推行“多考合一”改革,组建一支队伍、统一时间一次完成考核,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引导基层干部把精力从建台账、补记录转向落实工作、改善民生。
考核的重心,正在从“破案数”、“打击率”慢慢转向“案件质量”、“群众满意度”和“执法安全”。
看看这些信号,从中央到地方,从公安部到基层区县,链条在一点点连接起来。
虽然步子迈得不算快,但方向是对的。
以前考核GDP,地方官就拼命修路盖楼;现在考核空气质量,地方官就开始关停工厂。考核什么,就得到什么,如果考核的是“破案数”,那就可能逼出“制造”案件的荒唐;如果考核的是“群众满意度”,那就会鼓励大家努力让群众满意。
所以关键不是取消考核,而是考什么、怎么考。
马副所长被判了五年,他的上级呢?那些制定不切实际考核指标的人呢?那些只看数据不看实效的官僚呢?这些问题,随着案子的暴露,正在被越来越多人追问。
追问本身就是一种力量。
六个被坑的孩子,他们的身心健康需要长期关注。但更值得庆幸的是,这个案子以最极端的方式把“唯数据论”的荒谬推到了聚光灯下,推动了制度反思。就像我那位律师朋友说的,坏事发生了,好事是有机会让它不再发生。
改革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就像一个正在减肥的人,今天少吃了一顿,明天可能还看不出来效果,但坚持三个月,一定能看到变化。
这个荒诞的故事说明了一个朴素的道理:当执法权异化为个人政绩工具时,法治的基石就会被腐蚀。但故事也同时告诉我们:问题能被公开讨论的时候,就是解决的开始。那些精简掉的指标、整合起来的考核、强调“群众满意度”的转向、中央层层推进的减负部署,这些东西凑在一起,就是希望的样子。
明天会不会更好?我相信会的。因为我们已经不只是愤怒了,我们开始追问、开始改变、开始从制度上防止下一个马副所长的出现。
公开资料显示,《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已不在现行主流中学语文教科书中作为必读课文了……很多事情都解释得通了,就这样吧。
来源/新京报《诱骗未成年人吸毒,“陷阱执法”背后的罪与罚》、极目新闻《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为完成查处任务,“设计”让6名未成年人吸毒再查获,犯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审被判5年》、经视直播《为完成查处任务,“设计”让6名未成年人吸毒再查获,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马某犯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审被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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