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理查德·道金斯出版了《自私的基因》。当时《纽约时报》评价说,这是"那种让读者觉得自己是天才的科学写作"。50年后,这本书仍在印刷,作者还能亲自为新版撰写后记——这在出版界极为罕见。
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自达尔文《物种起源》以来,没有任何一本书对进化论的理解产生过如此深远的影响。道金斯用无法抗拒的文笔,展示了生物学中的一切现象如何都能从基因中心的角度得到解释。
然而,这本书问世时,人类仅测序了少量基因,甚至不知道基因总数,也不清楚与其他物种共享多少基因。半个世纪过去了,"自私的基因"这一隐喻依然流行,但它是否仍是理解进化的有效工具?
道金斯的核心论点是:自然选择的作用是增加种群中"复制因子"的数量。所谓复制因子,即由DNA片段构成的基因。这些复制因子为自己建造"载体"——帮助其生存和传播的机器。"猴子是保存基因上树的机器,鱼是保存基因在水中的机器",道金斯写道。我们(以及猴子、鱼)只活数年或数十年,而我们携带的基因可能存活数百万年。正如他曾用五行诗表达的:
一个流浪的自私基因说:
"我见过无数身体。
你以为自己很聪明,
但我会永生。
你只是一台生存机器。"
据说道金斯曾考虑将书命名为《不朽的基因》。
基因视角的进化观并非道金斯首创——它源于将达尔文理论与遗传学结合的"现代综合"学派研究者。对他影响最大的可能是牛津大学同事威廉·汉密尔顿。汉密尔顿的研究表明,如果某种行为有助于亲属繁殖,那么看似利他或无私的行为也能进化。例如,长尾山雀或蜂虎等鸟类若筑巢失败或失去一窝蛋,会帮助兄弟姐妹抚养雏鸟。
这种表面上的利他行为曾让达尔文彻夜难眠,因为他认为个体应为自身利益而非他人利益行事。但从基因角度看,帮助抚养侄甥是合理的,因为你是在帮助自身基因的副本。因此,表面利他从基因视角看实为"自私"。这就是汉密尔顿亲缘选择方程所揭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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