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双方当事人签收准许撤诉裁定书,一起确认强制拆除违法及行政赔偿案件,经长汀、连城两地法院、属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服务中心多方协同联动调解,顺利实现案结事了。
2020年,某镇政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为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提升乡村整体人居环境,对辖区内罗某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整治。罗某对该行为有异议,认为自身合法财产权益受损,经多次沟通协商未果,遂向长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某镇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予以行政赔偿。
案件开庭审理后,合议庭经评议认为,某镇政府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出发点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乡村生活环境,民生导向清晰,但在房屋拆除处置过程中,未能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规范实施,存在程序瑕疵。若法院简单机械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一判了之,难以彻底消解双方深层矛盾,无法从根源化解纠纷。
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长汀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一方面指出某镇政府在强制拆除过程中程序不规范问题,细致宣讲行政强制等法律规定,引导其规范履职、依法行政,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另一方面,向属地法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服务中心发送“协调化解函”,联动各方力量走访释法、联合磋商、制定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各方见证下签写了调解协议。
某乡镇足额履行赔偿款后,罗某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一场僵持已久的行政争议,依托府院跨区域协同联动渠道妥善调和,双方握手和解。
该起案件的成功调处,是长汀、连城两地跨域联动、府院协同机制的生动实践。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托属地治理与专业审判优势,高效、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行政诉讼不仅要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更要关注行政相对人的实质诉求,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下一步,长汀法院将继续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导向,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 供稿:丘群美 黄议娴-
- 编辑:黄颖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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