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凌晨,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特聘教授、著名道家哲学研究学者刘笑敢先生因病医治无效逝世,享年七十九岁。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当日发布讣告,沉痛悼念这位在中国哲学研究领域卓有建树的学者。
刘笑敢先生,1947年出生。他的学术之路始于北京大学。1978年,他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攻读中国哲学专业研究生,师从中国哲学史大家张岱年先生。1981年获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1985年,他获得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为《庄子哲学的体系及庄学的演变》。此后,他曾赴美国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名校担任访问学者。
1991年至1993年,刘笑敢先生在新加坡东亚哲学研究所担任研究员。1993年,他转赴香港,先后在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担任副教授、教授,并曾任该系系主任。在香港中文大学期间,他同时担任中国哲学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并创办了《中国哲学与文化》学术期刊,该刊后来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以辑刊形式连续出版,成为海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重要学术阵地。
2017年4月,刘笑敢先生受聘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特聘教授。同年,他在北师大成立了道家与中国思想文化国际研究中心,并创办并主持中国哲学英文硕士项目,该项目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中国哲学研究人才,吸引了来自世界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在北师大任教期间,他先后开设“道家哲学专题研究”“早期道家思想研究”“中国哲学方法论专题”等中英文课程,深受学生爱戴。
刘笑敢先生
刘笑敢先生学养深厚、学贯中西,深耕道家哲学,在中国哲学方法论、道家诠释学、中西哲学比较研究等领域做出了卓越贡献。
他的代表作《庄子哲学及其演变》初版于1988年,是中国大陆学者在庄子哲学研究领域最具影响力的著作之一。该书在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以严谨的文献学方法和哲学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庄子哲学的内在体系及其历史演变进行了深入考察。该书于2010年和2020年先后两次修订再版,每一次修订都反映了先生在庄子研究领域持续深入的思考。
2005年出版的《老子:年代新考及思想新诠》是他在老子研究领域的另一部重要著作。该书综合运用文献考证与哲学诠释的方法,对老子的年代问题提出了新的见解,并对老子哲学的核心概念“道”“德”“自然”“无为”等进行了系统阐释。此书于2021年修订再版。2006年,他又出版了《老子古今》,从不同版本的对勘入手,对老子文本的演变与思想内涵做了更为全面的梳理。
在方法论层面,2009年出版的《诠释与定向——中国哲学研究方法之探究》系统阐述了他对中国哲学研究方法的思考。刘笑敢先生主张中国哲学研究应当在“诠释”与“定向”之间取得平衡——既尊重经典文本的原始脉络,又回应现代社会的关切。这种方法论自觉贯穿于他整个学术生涯。
他还著有《两极化与分寸感》(1994年)及《两种自由的追求:庄子与沙特》(1994年,2025年再版),后者以比较哲学的方法,将庄子与二十世纪法国哲学家萨特的自由观念置于同一视域下进行对话,体现了先生中西比较的广阔视野。
在国际学术平台,刘笑敢先生主编了Classifying the Zhuangzi Chapters(1994年)、Daoism and Ecology(2001年)及Dao Companion to Daoist Philosophy(2016年,2026年再版)等英文学术著作。其中,Dao Companion to Daoist Philosophy由施普林格出版社出版,汇集了全球道家哲学研究领域的重要学者撰稿,是国际道家哲学研究领域最具权威性的参考著作之一。
他创办并主编的《中国哲学与文化》辑刊共出版十余辑,每辑围绕特定主题组稿,涵盖中国哲学方法论、比较哲学、儒学与道家对话等议题,在海内外中国哲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刘笑敢先生代表性著述
《庄子哲学的体系及庄学的演变》
(博士论文)(1985)
《庄子哲学及其演变》
(初版)(1988)
《庄子哲学及其演变》
(修订版)(2010)
《庄子哲学及其演变》
(修订版)(2020)
《老子古今》
(2006)
《老子古今》
(精装版)(2006)
《老子:年代新考及思想新诠》
(2005)
《老子:年代新考及思想新诠》
(2021)
《两极化与分寸感》
(1994)
《两种自由的追求:庄子与沙特》
(1994)
《两种自由的追求:庄子与沙特》
(2025)
《中国哲学与文化》
(第一至十辑)
《诠释与定向——中国哲学研究方法之探究》
(2009)
Classifying the Zhuangzi Chapters
(1994)
Daoism and Ecology
(2001)
Dao companion to Daoist Philosophy
(2016)
Dao companion to Daoist Philosophy
(2026)
刘笑敢先生在老子“自然”概念的研究上用力最深,提出了“人文自然”的著名诠释框架。在2018年刊发于《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的笔谈文章中,他详细阐述了自己对老子之“自然”的理解。
刘先生指出,现代汉语中的“自然”首先让人联想到“自然界”,这是20世纪以来受西方语言影响的结果。但在老子所处的时代,“自然”绝无“自然界”的含义。他通过对《老子》中五处“自然”原文的细致考察——分别为“百姓皆谓我自然”“道法自然”“夫莫之爵而恒自然也”“辅万物之自然”及“希言自然”——认为老子之“自然”具有最高义、总体义、价值义和自觉义。
所谓最高义,是指自然作为道所体现的最高原则和最高价值。“道法自然”意味着道以自然为法则,自然虽非实体,却是道之价值的最高体现。所谓总体义,是指老子的“自然”从来不是用于任何个体或个人,而是着眼于“万物”“百姓”的整体。“圣人恒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常善救人,故无弃人”,都体现了对整体的关切。所谓价值义,是指在《老子》中,自然每一次出现都是完全正面的、积极的,是人类文明社会应当追求的理想秩序。所谓自觉义,是指老子之自然不是现代汉语中“无意识、不自觉”的自然,而是需要圣人有意识地“法”“辅”“希言”才能实现的目标。
由此,刘笑敢先生提出,老子的“自然”应被理解为“人类文明社会中自然而然的秩序”,他将其简称为“人文自然”。这一概念既不同于原始野蛮状态下的自然,也不同于个体随性的自然,而是文明社会中通过“辅万物之自然”而达成的和谐秩序。他认为,“自然之价值的实现,直接体现在百姓的自为自化”,圣人之“无为”的根本目的不是偷懒,而是为了实现“百姓自化、自正、自富、自朴”以及万物的和谐——“老子的无为具有目的性、对象性和总体性,根本目的是实现人文自然的和谐社会”。
他进一步提出,现代社会可以将老子哲学中的“圣人—百姓”关系转化为“上位者—下位者”的关系——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经理与员工、政府与百姓——从而使老子的“辅万物之自然”转化为一切上位者对一切下位者的“辅”,即以不干涉、不控制的方式助成其自为自化。这一转化既是对老子哲学的自觉改造,也是使其具有现代意义的关键所在。
刘笑敢先生长期致力于推动中国哲学的海外传播。在北师大任教期间,他广邀海内外知名学者来校讲学,为北师大培养了大批研究中国哲学的国际留学生。他围绕“自然”“道家诠释学”等主题多次举办国际论坛和学术研讨会,在中西比较的视野下推动中国哲学的国际研究。
来源 :京师哲学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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