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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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劳动关系边界 识别维权盲区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恒
每到暑假,不少学生都会进入“兼职季”。他们通过求职平台、中介广告等各种渠道,或是想为家里分担经济压力,或是为自己赚取生活费,抑或希望借此锻炼能力、提前进行社会实践。
然而,部分学生在暑期打工时会遭遇黑中介诈骗、被拖欠工资、被强制加班等乱象。尽管每年都有相关事件被媒体曝光,但暑期打工被骗的案例依然持续发生。而不少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真要维权时,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
厘清用工关系破解“异地外包甩锅”
记者梳理发现,在众多的暑期务工维权纠纷中,一个极易被忽视的关键事实是:“以就业为目的的全职暑期实习”和“普通勤工助学性质的暑期工”,在劳动关系认定、法定权益保障范围上有着根本区别。
对此,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凝未认为,在校大学生暑期务工与用工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单纯的勤工助学性质的暑期工与单位并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现行法律并未将在校大学生排除在劳动法适用主体之外。
李凝未表示,在实践中,法院认为,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若在校大学生入职时即以就业为目的,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双方形成较为长期、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应认定其符合劳动关系的实质特征。换言之,劳动者的工作连续性、管理依附性、报酬依赖性将成为认定劳动关系的考量因素。
北京司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洪嘉表示,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暑期工与用工方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核心看两点:人身隶属关系与经济隶属关系。劳务关系(常见情形):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通常不认定为劳动关系。法院会考察是否“以就业为目的”及是否接受单位全日制管理。劳动关系(特殊例外):若学生虽未毕业,但以就业为目的、接受单位全面管理并获取固定报酬,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在学生暑期务工过程中,用工方常常故意将符合就业型实习特征的用工,包装成普通勤工助学,以规避社保缴纳、最低工资、工伤赔付等法定责任
针对此类乱象,业内人士提醒,学生需提前留存考勤记录、工牌、工资转账记录、工作群通知等用工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凭这些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明确双方法律关系,主张相应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在高发的暑期务工纠纷中,部分工厂要求暑期工与跨省外地注册的外包公司签订协议,形成了“异地外包甩锅”的特殊用工模式,这直接导致部分学生面临维权门槛过高的困境。
对于此类现象,李凝未表示,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非核心业务发包给相关机构,由承包方安排人员按发包方要求完成工作的模式。但实践中,“异地外包甩锅”的用工模式意图通过变化合同主体来规避劳动关系,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即“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实际用工单位负有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的法定责任,不得通过异地外包转移全部用工义务。
要系统性破解类似“异地外包甩锅”难题,李凝未建议,劳动监察部门在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时,可通过区域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劳动数据实时互通,整合欠薪预警、案件处理、企业工资支付等动态数据,并由属地监察部门直接向外包公司注册地监察机构发函协查,通过常态化案件协查协办机制提升工作效能。
多地启动暑期用工整治行动
针对暑期用工乱象,今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精准有效的整治举措,全方位守护暑期工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层面,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26年4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虚假招聘、“招转培”欺诈、违规劳务派遣等乱象,规范网络招聘信息发布秩序,从严处置侵害暑期工等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在地方,北京市人社、市场监管等六部门在全市联合开展2026年“护业北京”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将持续至7月31日。专项行动将全面摸排市域内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业务开展和用人单位招用工情况,对网络招聘行为不规范、“招转培(贷)”欺诈、就业歧视、侵害女职工权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行为集中整顿。
深圳在部署2026年7月至9月暑期用工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中,聚焦技工学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类用工企业,重点纠治招用童工、克扣拖欠兼职学生报酬等违法行为,同时发布暑期兼职避坑指南,曝光6类高频兼职骗局,开通“欠薪速办”小程序实现维权快速响应。
广东开平、佛山杏坛镇等地明确暑期用工红线,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核验年龄,严禁招用未满16周岁童工,招用未成年工必须完成人社备案,不得安排高危、夜班岗位,同时明确所有暑期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协议,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全部报酬。
从源头规范招聘秩序到过程约束用工行为再到末端打通快速维权通道,全国多地集中启动暑期用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精准施策、多部门联动的方式,正在系统性补齐暑期用工监管短板,切实守护暑期兼职学生等群体的合法劳动权益。
警惕“高薪轻松”诱饵 举证留痕必不可少
根据多地警方及劳动部门监测数据显示,暑期针对大学生的招工诈骗案件呈现上升趋势,“高薪兼职”“轻松赚钱”成为主要诱饵。
张洪嘉认为,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前置备案手段,从源头上遏制此类侵权诈骗现象。例如,建立大学生兼职信息备案平台,强制用工单位发布岗位时备案,便于溯源;压实平台审核责任:强制招聘平台对招聘方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拦截高风险职位;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人社、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高薪日结”等虚假招聘;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推广暑期工专用合同范本,明确禁止收取押金、培训费等,杜绝“经纪协议”替代劳动合同。
在监管持续加码的同时,学生也要跳出“只要能打工赚钱就没问题”的认知误区,仔细甄别各种招工常见陷阱,避免陷入维权无门的被动局面。
对此,李凝未表示,在校学生若要将暑期务工的权益风险降到最低,关键要把握“入职前、在岗时、维权后”三个环节的主动防范。入职前务必核实用人单位资质,优先选择学校或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坚持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或协议,明确约定工作内容、报酬标准、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工作期间要有意识地留存考勤打卡、工作群通知记录以及工资转账凭证等全套证据,做到每日留痕、按月核对。唯有将证据意识贯穿全过程,才能把维权风险降到最低。
张洪嘉表示,大学生在暑期务工时,务必签订书面劳务协议,明确报酬、时间等因素。对于任何要求交押金、培训费的情况,都要慎之又慎。在务工期间,一定要保存聊天记录、打卡记录、工资转账等一切工作痕迹,要明确与用工单位的劳务关系,以免与用工方产生纠纷时维权无证。在入职时,一定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是否正规。
眼下各地针对暑期务工的专项排查行动正在陆续推进,不少地区还开通了学生维权的绿色快速通道,学生一旦遇到用工违规行为,可以第一时间通过12333、12345等官方渠道反馈,让监管力量和自身的主动防护形成合力,既能安心赚到暑期劳动所得,也能稳稳守住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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