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犯罪的立场看待事物的真相
以人性的角度分析案件的本质
解卡领域商业模式创始人,专注100%交付
说实话,解卡解控行业都出来这么多年了,所有的案例都能在六叔这里找到解决方案,但是今天这个币商确实是把六叔气得吐血,而且还是老乡。
原因就是币商23年的时候在欧易做单子,收了2000块钱的涉诈资金被湖北冻结,并且在本地(成都)做了笔录,保留了生物样本,也就是采血、虹膜这些。
这就是明显被本地列入了两卡名单,也一直没去解决,因为打电话给湖北对方不理会他,或者叫他去现场,怕被按头。
找到六叔问两个问题,第一五年到期会不会自动解除,第二个问题是会不会被按头。
但是不愿意付费咨询,必须让我先回答这两个问题再付费500元,于是六叔就回答他了,不会自动解除,不会被按头。
好,此时币商终于付费了500,然后六叔就给他语聊了半个小时,告诉他怎么解决。
一开始还是挺愉快的,六叔告诉他,先去湖北排除涉诈嫌疑,远程的话对方肯定要你的笔录,那么你就先让本地叔叔帮忙把笔录先传到湖北,然后再写一个《关于银行账户已解冻但是嫌疑问题仍久悬未决》的申诉材料,提供当时的订单证据等,邮寄给湖北的叔叔。
然后拿着不涉案证明到本地叔叔那里请求他们帮忙提交申请解除程序,一般一个月左右就能解除两卡名单。
这个币商就告诉我,湖北叔叔不理他,六叔就告诉他确实有这个情况,不过你先把材料提交,在申请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就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不理你或者坚持要你过去,你就去一趟,有时候也是人情世故,人家没见着你,凭什么你打一个电话就给你出具文书嘛。
币商此时就找我要文书材料的模版,我也耐心的给他解释,咨询我们是不提供模版的,第一是只包含整理案情,提供解决方向服务,是你遇到问题没有方向的时候,我们给你一整套的思路,你按照这个思路拿出执行力就能解决你的问题。
第二个关键点是我们不会给任何人提供文书模版,因为解卡解冻不是单独的你拥有一份材料就能解决的事情,里面还涉及到人情世故、沟通技巧、认知、执行力、法律法规的理解等非常多的因素,我们给你模版了,你自己因为自己能力的原因,解决不了问题你会怪我们文书模版的问题。
所以这种免费给人家文书材料只有坏处没有好处的事情我们根本不会做,因为你拿去大概率失败,而我们去提交就没有失败的,所以第三也是我们吃饭的东西。
所以我们拒绝了他,此时这个币商就开始有点无理取闹了,这也是六叔为数不多的差评。
看着是老乡,我说我送你一份模版吧,也不想闹矛盾。
但是对方此刻不依不饶,模版提交后遇到问题了呢,对方不理会呢?我自己去操作,但是遇到的所有问题我都第一时间来咨询你,因为我付费了,你服务到我解决问题为止。
500块钱我给你服务3-6个月,随叫随到随时给你提供文书文案、法律咨询服务?
他说500块钱不是小钱,是普通人三天的工资,你必须要给我服务到解除两卡名单为止。
六叔在付费之前发了这样一段话,你遇到的所有问题我都有解决方案,都能解决。
但对方理解能包解决他的所有问题。
然后就举报了六叔的微信要求退款。
哎,无法理解。
这种认知是怎么做币商的。
但是还是那句话,我收了费我就必须告诉你解决方案,你既然卡在了申诉材料怎么写,那我还是给你提供一个文书模版的思路吧。
你能理解你就去执行,你不能理解你就去执行中去理解,我写出来也是遇到相同问题的小伙伴们能有个参考答案。
首先是本地做了笔录(已经排除了涉诈嫌疑),那么就不需要去异地做笔录了,相当于可以远程解控拿不涉案证明。
那么既然远程,关键点就是沟通过程,其实23年到现在卡片已经到期解除了冻结,那么你的诉求核心点就是卡片到期解冻,但是你嫌疑问题没有排除,你的核心诉求就是拿到排除涉诈嫌疑的文书材料,也就是情况说明。
你只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别人为什么要配合你,所以你所有的操作都要围绕这个点来思考。
你自己思考明白了,你才能解决问题,这个社会没有人会无条件帮助你,配合你,除了你爹妈。
但是我无法教你这个逻辑,只有你想明白了,你才能解决问题,你找六叔,付费咨询后我告诉你方式方法,是因为你给我带来了利益和我需要的价值(咨询费)。
但如果你把你付出的价值(500元),需要换取10倍100倍回报,你需要占用我6个月的时间,500元的价值就是10-30分钟,我服务完毕后,那么对不起,我只能拒绝你了。
所以我们只能在事的层面上告诉你解决方案,如果你认为别人都欠你的,那是你的事情。
现在开始告诉你币商排除涉诈嫌疑的申诉思路:
你除了一开始的个人信息和涉案经过外,你要告诉叔叔C2C(OTC)交易的概念:
C2C交易(淘宝模式),具体概念是指一种个人对个人的点对点交易模式。在虚拟货币圈子又可称为OTC交易(平台不作为中央交易对手,由用户与用户之间达成合意的交易模式),买卖双方在交易市场上寻求交易对手亦或者通过交易平台的随机撮合匹配,就某一种虚拟货币达成交易意向后,根据双方的账户信息进行转账付款(用支付宝、微信或者银行转账的方式),卖家在确认收款后为其交割标的物的模式。
然后要告诉叔叔你和买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买家XXX作为买受人通过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向币商支付相应对价的资金,币商作为出卖人收到其资金后,转移虚拟货币usdt标的物给他。你与买家XXX之间,属于买卖合同关系,取得买家的2000元转账资金是基于你交付了相应等值对价的标的物usdt虚拟货币后的善意取得。
然后要告诉叔叔关于交易的合法性以及法律法规:
(1)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12月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
依据该规定第一条、第五条的规定,虚拟货币是一种虚拟商品,允许理性进行投资。
(2)2013年12月0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比特币相关事宜答记者问》的政策解读文件。
依据最后一个解答,虚拟货币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3)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于2022年9月15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
依据该通知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公民之间的虚拟货币买卖合同关系,不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最后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要告诉叔叔关于对买家购买虚拟货币的一些了解:
因为你做到了KYC审核义务,也确实验证了实名,且我们在沟通的过程中对方表达想要多次购买,你只卖了一笔2000元的,这些都是对你有利的情况。所以你本人未对买家XXX有任何不法行为,其向公安机关主张维护权利的缘由虽然你不清楚,但能够确定的是你取得其银行卡转账资金仅是基于交易行为产生的善意所得,且根据你的了解,买家XXX是在我们双方交易行为产生后去参加虚假投资理财,虚拟币被人骗走,而不是金钱被人骗走。
所以总结一下虚拟货币具有经济和利益价值,且在交易所平台的担保下已经完成了资产交割,现在对方的资产被其他人骗走,公安机关可以向交易所平台发函或者调查令追踪相关的资产流向,追回相关的虚拟资产。
你看,你把这些逻辑给叔叔讲清楚,叔叔不可能为难你的,你去一哭二闹无理取闹,你觉得叔叔会理你吗?
不会就去学习很难吗?
最后就是拿不涉案证明,你卡都解冻了,理论上就是已经排除了你的涉诈嫌疑啊,你只需要请求叔叔给你出一个到期未续冻你卡的情况说明,自然而然就是不涉案证明了啊,对方肯定给你写一个暂未发现你参与诈骗的情况,不就好了吗?
这是你合理诉求,叔叔不会拒绝的,你手写一个感谢信,送个锦旗给叔叔单位,这些人情世故你不会去思考吗?
这么简单的事情你非要和别人撕逼,你的问题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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