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读者留言,她所工作的某大厂裁员逼迫员工二选一。刚开始谈的转外包,HR意思综合到手薪资和正式在职差不多,不过需要先离职,重新和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她当场表示不同意,后面HR威胁拿N+1赔偿被裁走人。
从今年过完元旦以后,大半年的时间她所在的部门经历了三次组织架构变动。第一次合同主体从业务线核心公司转签到子公司,第二次是她的下属被强制转外包,本来她是不同意,奈何来自HR和领导的压力只能充当这个“恶人”。当时她老公知道此事后就告诫小心下次轮到她自己,因为下属都外包了,你的职位意义就不大了。她带着疑虑询问了领导,领导信誓旦旦表示不会。谁知道下属转外包还没过两个月,第三次HR找她谈话要求转外包,态度非常强硬。
她现在很纠结,不知道是和公司硬钢还是接受转外包。硬钢的结果大概率还是拿N+1,被裁离职。接受外包顾虑很多,公司合同重新签订意味着从原公司离职没有任何赔偿,如果外包公司不用她,那么赔偿就差好多。还有就是,外包的身份、地位和待遇跟正式员工差好多,她有点受不了这种落差。
本人给出的建议:首先,最好能从正编离职拿到N+1赔偿后转到外编,这样以后遇到什么问题自身利益不亏。其次,前面那条公司不同意的话,建议拿N+1赔偿走人,转外包就如她所言,弊大于利。最后,如果能保证在外包干比较长的一段时间,薪资待遇不变的情况下,为了社保不断缴可以考虑。她的回复是公司HR明确告知转外包没有N+1赔偿,并且不能保证能干多长时间,但是薪资待遇这块可以做到基本和原来持平。
这种大厂正编转外包的案例不是第一次了。曾经我就写过一位大厂好友的被裁经历,他签订的劳动合同主体从总公司转子公司,又从子公司转外包,最后被裁。
第一次是部门领导告知大家因为业务调整需要把一部分人劳务关系转到子公司,重点强调了工作地点、薪资待遇和各项福利不变,于是大家几乎没什么异议便重新签订了合同。谁知道又过了一年,部门经理让之前签子公司的部分同事转岗到子公司所在地上班,因为子公司工作地都跨市了,大家都不同意。HR又给了一个解决方案,转外包工作地点、薪资待遇可以不变,不同意的话选择离职拿到赔偿,月底就可以走了。
就这样,一部分人选择了离职,他和另外几个同事选择了外包。又一年半后,公司说要降本增效,不需要外包岗位。于是他们几个人被退回外包公司待岗,每个月领3300元基本工资。外包公司新分配的驻地项目离家比较远,最后他在外包公司被裁,折腾了一大圈领到的赔偿跟之前相比差了至少一大半。他为此后悔的不行,一定让我写出来他的惨痛教训,避免大家再次掉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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