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违规吃喝是腐败问题的“催化剂”,侵蚀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五一、端午将至,为强化警示、严肃纪律、端正风气,现将查处的4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绥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务审计科负责人嵇庆刚虚开发票违规核销餐饮费用问题。2020年4月,嵇庆刚任绥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务审计科负责人期间,违规虚开4510元办公用品发票,用于科室日常吃喝费用。2023年8月,嵇庆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安达市青肯泡乡原党委书记王继红公款购买高档酒水、支付饭店用餐费用问题。2017年至2018年,王继红任安达市青肯泡乡党委书记期间,使用公款购买高档酒水,并公款支付多家饭店用餐费用。合并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王继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海伦市司法局副局长薛宝中等人违规核销餐饮费用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薛宝中任海伦市司法局副局长期间,授意财务人员违规核销其他票据6.68万元,用于处理单位日常餐饮开销。合并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8月,薛宝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四、北林区双河镇杨树村党总支书记郭宝忠值班期间违规饮酒问题。2022年11月,郭宝忠任北林区双河镇杨树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在村委会值班时3次违规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2月,郭宝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案例,有的套取经费处理吃喝花销,有的心存侥幸公款吃喝消费,有的顶风违规饮酒造成不良影响,反映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化纠治“四风”严惩严治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没有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严守纪法红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守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节点“四风”问题特点规律,结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要坚持纠树并举、标本兼治,对风腐一体问题深挖细查,着力发现和查处享乐奢靡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问题,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不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