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聪明 吃大亏”

套用其他车辆号牌

罚款5000元,记12分!

跑不了!

绥化交警精准打击查获“套牌”越野车

总有一些司机抱着侥幸心理

认为驾驶套牌车辆上路

就可以躲避交通违法的查处

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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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林大队接到上级指令,一辆黑M7***R号小型普通客车涉嫌套牌,大队民警立即对该车行驶轨迹进行分析研判,成功将该车驾驶人吴某某查获并对车辆进行暂扣处理。

据驾驶人吴某某交代,为了逃避电子眼的抓拍便抱着侥幸心理将此“车牌”覆盖在原车牌(黑M7***G)上没想到刚用没几天就被交警抓获了。最终,民警依法对吴某某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对车牌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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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套牌

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以下简称“套牌”)行为,是指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这里有两个意思:

一是指使用仿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

(一)伪造机动车号牌:1.如非法制作的虚假机动车号牌;2.通过非法手段从有机动车牌证制作、生产资质的单位取得的机动车号牌;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从车管所取得的机动车号牌;

(二)变造机动车号牌:在机动车上粘数字贴、符号贴或者使用胶贴、涂抹、拼接等方式改变号牌原有的汉字、数字、字母的;

二是指使用其他机动车依法取得的有效车牌:如将某一辆小车合法取得的号牌拿到另一辆小车悬挂使用。

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套牌车的危害

1、侵害了被套牌车主的合法权益,车主往往因套牌车违法甚至交通肇事被牵连。

2、严重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套牌车因不使用自己合法的号牌,自认为不需要承担车辆违法责任,往往会违法行驶,安全隐患突出。

3、由于使用套牌的车辆大多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无法保障,成为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情形,危害严重。

交警提示

侥幸心理不可有

因小失大不值当!

套用他人机动车辆号牌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

务必遵纪守法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北林交警大队、绥化交警支队微发布、绥化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