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聪明 吃大亏”
套用其他车辆号牌
罚款5000元,记12分!
跑不了!
绥化交警精准打击查获“套牌”越野车
总有一些司机抱着侥幸心理
认为驾驶套牌车辆上路
就可以躲避交通违法的查处
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近日,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林大队接到上级指令,一辆黑M7***R号小型普通客车涉嫌套牌,大队民警立即对该车行驶轨迹进行分析研判,成功将该车驾驶人吴某某查获并对车辆进行暂扣处理。
据驾驶人吴某某交代,为了逃避电子眼的抓拍便抱着侥幸心理将此“车牌”覆盖在原车牌(黑M7***G)上没想到刚用没几天就被交警抓获了。最终,民警依法对吴某某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对车牌予以收缴。
什么是套牌
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以下简称“套牌”)行为,是指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这里有两个意思:
一是指使用仿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
(一)伪造机动车号牌:1.如非法制作的虚假机动车号牌;2.通过非法手段从有机动车牌证制作、生产资质的单位取得的机动车号牌;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从车管所取得的机动车号牌;
(二)变造机动车号牌:在机动车上粘数字贴、符号贴或者使用胶贴、涂抹、拼接等方式改变号牌原有的汉字、数字、字母的;
二是指使用其他机动车依法取得的有效车牌:如将某一辆小车合法取得的号牌拿到另一辆小车悬挂使用。
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套牌车的危害
1、侵害了被套牌车主的合法权益,车主往往因套牌车违法甚至交通肇事被牵连。
2、严重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套牌车因不使用自己合法的号牌,自认为不需要承担车辆违法责任,往往会违法行驶,安全隐患突出。
3、由于使用套牌的车辆大多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无法保障,成为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情形,危害严重。
交警提示
侥幸心理不可有
因小失大不值当!
套用他人机动车辆号牌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
务必遵纪守法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北林交警大队、绥化交警支队微发布、绥化晚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