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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市民办事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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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98
大家好,我是“崃小助”,
解答您办事过程中的任何疑问
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实名登记确认吗?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授权委托的方式,委托律师、公证员或其他人员代为进行实名登记确认。申请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代理事项、委托代理权限、委托代理期限和委托人签名等内容事项。
经营主体登记新版规范对登记联络员的备案有哪些变化和要求?
变化和要求如下:
可以备案1-3名登记联络员。登记联络员变更的,公司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联络员应当为持居民身份证、在中国境内有经常居住地的人员,可以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员工等人员担任。
经营主体相关任职人员需要签署登记文书吗?
新版《文书规范》增加了需经营主体相关任职人员签署的《附表-承诺及同意书》,覆盖的任职人员范围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人、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联系人;
非公司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联络员、财务负责人;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登记联络员、财务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人、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联系人;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联络员、财务负责人、出资方式为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家庭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联络员、财务负责人;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登记联络员。
来源 | 综合采编
编辑 | 杨慧贤
校稿 | 赵文涛
审核 | 刘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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