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鞅变法中,商鞅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父子兄弟住在一起。对于这一条法律的作用,现代人基本上没有明确概念。只知道分宅居住之后,国家可以增加户口,扩展税收。但这只是法律行使之后的结果,对于商鞅在秦国为什么要实行父子兄弟分在居住的法令?很多人不知所以。其实在先秦时代,奴隶是围绕着贵族的。而贵族又分为大中小。 在进入战国时期之后,对于土地私有化的改革,也使得很多新进的土地获得者拥有更多的土地资源。与原先就掌握土地的贵族一起成为这个国家的既得利益者。

这些国家内的既得利益者会大肆吞并土地,招揽奴隶和奴仆进行工作。因为这一时期社会还在剧烈的变化当中,地主和农民这两个对立阶级还未成型。这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更多的劳动力就束缚在了私人的领地内。这就是《商君书》中商鞅所极力反对的,民强国弱。这里的民是能够挑战国家权威,有重大政治经济势力的民,而并非普通老百姓。相反,商鞅变法是要将真正的普通老百姓,剥离贵族并分给田地,使其成为国家的农民。这在当时是用完全先进的理念。

但很多的时候,改革和变法不可操之过急,对于贵族这些强民的削弱。商鞅知道只能一点点来不能够雷厉风行的改革。因此,在变法的第一阶段,商将最先颁布了父子兄弟不能同居。这个法律对于新兴起的土地所有者和一些小的贵族有很大杀伤力。一些小的宗族和宗族支系,就被这条法令所限制。在国家的基层和底层率先建立了,国家的税收基础。六年之后,商鞅第二次变法开始针对于贵族。才开始真正没收贵族的土地。商鞅变法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各个变法环节环环相扣,这是商鞅变法全面而深刻的原因,也是秦国能够脱颖而出,一举成为战国首强并统一六国的原因。

商鞅所有的法令的颁布都与之前和之后相互印证和联系。其实商鞅变法最大的阻力来自于民,这个民,并非指我们现在的普通老百姓,而是指当时掌握政权和地方管理的大小贵族们。他们都是数百年的老贵族,盘根错节,势力强大。而且宗族大多聚集而居,自成体系,无视国家法令。自有一套行为准则,这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而言是十分不利的。要想发展生产,要想促进经济增长,要想使国家产生强大的凝聚力,这些问题必须要得到解决。

而且在当时的秦国宗族之间,因为土地和灌溉水源,沟渠等问题经常大打出手,成为严重的治安问题。国家在很多程度上都无法禁止,因为地方官大多也来自这些宗族内部,当宗主仇杀开始时,官府内部也相互推诿,相互隐瞒。秦国立国数百年,这一问题也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因此,商鞅从最基础的兄弟姐妹父子分居开始。逐步建立整个秦国的社会基础。一步步肢解宗族的支系。最终将贵族,宗族势力一网打尽。强化国家的凝聚力,提高国家生产能力,解决民众私斗的恶习。

事实证明,商鞅成功了,是整个战国时期变法最成功的伟大政治家。而在文化建设层面,分家而居也是基础。谁又能想到单纯的一个父子兄弟分开居住,能够大大增强秦国的文明程度呢?我们经常说封建社会男耕女织,其实这种社会结构正是商鞅变法后分居而造成的结果。而这种结果更来自于铁器牛耕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现实。有了铁器牛耕,人们才会缩小工作单位。而并不会像之前一般由贵族提供土地,召集一群平民和奴隶进行工作。双方是一种被迫的合作关系,而生产力发展之后的战国时期。

这种生产方式当然也存在,但是更有效率的生产方式,确实如商鞅变法后的秦国一样。兄弟姐妹各自成家,聚集为村落,个人是一个生产单位,合起来是一个大的生产单位,男女有别,父子有别。城和乡都井井有条,户户干干净净,经济繁荣,文化昌盛。而且分家更有利于法治的推行,在原本的宗族聚居,一人犯法,相互隐瞒,法令不行,大家只听宗族长老而目无国家法律。无论是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这都不是治国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