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作为封建制度下选举人才的重要手段,一直备受统治阶级重视,他们希望能够排除干扰,选到具有真才实学之人;同时,科举作为普通人入仕为官的主要途径,被很多人视为实现鲤鱼跳龙门的跳板,他们也希望能够穷尽一切手段,提高自己高中的几率。于是,统治阶级与应考者,围绕科举考试展开了一场场较量。
手段一:核查资质。最重要当属籍贯的核查了,由于明朝采取的是分区定额录取制度,南方读书人较多,竞争压力比较大,而云南、贵州、广西等边远地区,文化教育相对落后,竞争压力比较小,于是就出现了冒用籍贯参加科举的现象。
因此考生参加科举考试前,会有非常的籍贯核查环节,其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当属乡里保举制度了。根据明《八闽学政》记载,“儒童系进身之初,最宜慎重”,须先由“本图里长开报童生”名单,而后送“县逐名审过”,最后“里邻户首甘结一纸”。由于参与保举之人要负连带责任,因此光是这个基础环节就能阻止绝大多数的冒籍考生。
手段二:搜捡。这是为了应对考生最常见的作弊手段“怀挟”而制定的措施。洪武年间规定,“搜捡怀挟官凡遇每场举人入院,一一搜捡,除印过试卷、笔墨砚外,不得将片纸只字,搜检得出,即记姓名扶出,仍行,不许再试”,嘉靖年间,更是“增军三百余名,严密搜检,场外仍选差参将官一员,带领官军昼夜巡逻,俟揭晓乃止,以防怀挟透漏之弊”,可见搜检之严格。
事实上考生在想要在这个环节上作弊是很难的,因为参与搜检的人实在太多,很难全部搞定,而有能力全部搞定的人,大多又不会选择这种方式,毕竟就算是带进去一些资料,也不见得就能押中题,风险收益比确实太高。
手段三:锁院。所谓锁院就是在正式开考前数日,将考官集中到一个院子中,派专人监管,严禁与外界接触,《续文献通考》记载,“试官入院之后,提调官、监试官封锁内外门户,不许私自出入”。此举主要是为了防止考生与考官提前沟通,进而出现串通作弊的情况。根据记载,明成化二十二年应天府乡试,八月“七日锁院,廿七日撤棘”,历时21天。这么长时间的隔离,能够帮助考官排除外界干扰,专心组织科举相关工作。
考试中
手段一:巡绰。所谓巡绰也就是巡察的意思,明朝的巡绰人员可以笼统的分为内廉官和外廉官,且两者互相不联系,即便是考生收买了外廉官也不一定能够躲过内廉官的巡察,反之亦然。不仅如此,御史、给事中等科道言官系统也负有全面监督纠劾科考舞弊之责,可以弹劾某些官员参与舞弊,另外贡院席舍和各处还配有军丁看守。此举与今天的主考、巡考、安保员等职责非常类似,虽然可能会对考生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但是也能震慑一些在考前搜检中的漏网之鱼。
手段二:号舍置度。《明史》云“诸生席舍,谓之号房”,每个考生一间,起初由木板和芦席搭建而成,后因失火导致很多考生丧命,后改为砖墙结构。洪武十七年,《科举程式》规定,“图画东西行席舍间数,编排开写某行间,系某处考生某人坐”,与今天所谓的考生号十分类似;到了弘治七年,又规定“席舍照依编定字号并所治本经相间入坐”,也就是说相邻考生的考试内容是不一样的,类似于今天的AB卷制度,此举可以有效避免相互交谈抄袭。
考试后
手段一:誊抄。就是将所有考生的试卷誊抄一遍,此举就是为了防止考生在试卷上作小动作。因为有一部分考生会在考卷上故意写错一个字或者某个字的写法比较特殊,借以串通考官作弊。这种手段虽然比较原始,但是对于试图通过做记号来隐晦作弊的考生来说,是非常致命的打击。
手段二:搜落卷。所谓搜落卷就是对落榜考生再进行一次筛选,看有无遗漏一些真才实学之人,这基本是科举反作弊的最后一个手段,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一些大才或者有个性之人,因与评判老师风格不同而名落孙山;也可以防止某些寒门学子,因得罪权贵而被故意落榜。
结束语
科举制度发展到明朝,各类反作弊措施已经非常完备,从考前到放榜,几乎每个环节都有相对应的反作弊措施,应该说还是能够保证一定的公平性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科举是最符合那个特殊历史背景的人才选拔手段。
事实上,明朝的这些反作弊手段,在当今的各种考试中也经常能够遇到,比如说籍贯问题,现如今的高考移民依然是打击的重点;比如说,考前搜检制度,不仅要进行人工核检,还要进行机器检查;再比如说,搜落卷制度,与当今高考的调剂制度很是类似。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制度都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会根据各自的时代特点,进行适当的调整完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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