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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安居办法》)政策解读,重点明确在现有特色人才、新就业人才安居政策的基础上,增加顶尖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研发人才和新入户人才的安居措施,覆盖高层次、基础型等各层次人才。
新入户人才3年最高享18000元租房补贴
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前沿科技顶尖人才和国际一流战略科学家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人才安居,享受200平方米左右免租8年的人才住房。在东莞全职工作满8年、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该住房。
符合东莞新引进人才条件的创新人才可同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综合补贴,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租购人才住房。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综合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综合补贴(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按副高级标准执行),分5年等额发放;具有硕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具有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且在东莞限定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具有初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在东莞限定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给予综合补贴的数额由各镇街(园区)自行制定,不低于1万元/人(其中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创新人才不低于2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符合《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办法》引进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同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引进综合补贴,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符合东莞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人才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最长3年、每年6000元的租金优惠。
符合东莞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入户人才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6000元/年的租房补贴,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选择租房补贴且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的新入户人才,可同时享受最长3年、每年6000元的租金优惠。
明确七类人才安居措施,覆盖各层次人才
长期以来,东莞人才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一直未有明确的政策文件支撑,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关系模糊。为此,《安居办法》明确了人才住房的筹集建设、配租配售等具体规定。重点明确在现有特色人才、新就业人才安居政策的基础上,增加顶尖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研发人才和新入户人才的安居措施,覆盖高层次、基础型等各层次人才。
同时,加强与省级人才安居政策和市场调控的衔接。允许各类人才可同时享受广东省与东莞有关人才安居优惠政策;允许顶尖人才、特色人才、研发人才以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才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东莞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安居办法》还提出,将人才安居与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相结合。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是国家、省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此《安居办法》一方面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让其通过租住市场房源解决住房问题;另一方面,鼓励新就业职工、新入户人才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目前市安居公司已推出9大人才住房项目)。
最后,充分发挥镇街(园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一方面强调各镇街(园区)是人才住房筹集建设与配租配售的责任主体,要积极推进人才住房的筹集建设和配租配售。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力量筹集建设人才住房,在符合配套用房比例要求的前提下,支持企事业单位等利用自有用地筹集建设人才住房,享受相关优惠措施。
信息来源:东莞发布、南方都市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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