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34期)。
其中,由峡江县宝贝驾到销售的,标称南昌儿童营养食品厂生产的贝熙优牌双水解蒸米乳,维生素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6.43μgRE/100 kJ,标准值为14~43μgRE/100 kJ。
维生素A又称维生素甲、视黄醇等,为脂溶性维生素品种,可提高机体免疫功能、促进生长和骨的发育,是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基本营养成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A指标不低于14μg RE/100kJ且不超过43μg RE/100kJ。因此,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A的技术要求最小值为不低于14μg RE/100kJ,最大值为不超过43μg RE/100kJ。维生素A含量不达标原因可能是由于受生产工艺条件的限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损耗了大量的营养物质;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等。
这已不是南昌儿童营养食品厂生产的婴幼儿辅食产品第一次被检出不合格情况。
2020年4月22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18期)中,由峡江县宝贝驾到销售的,标称南昌儿童营养食品厂生产的贝熙优牌有机营养米粉(小米淮山),被检出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出值为8.06%,标准值为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水分不得超过6.0%。水分超标,会导致产品储存时间变短,容易变质。
2019年9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33号〕中,淘宝网宝贝与我生活馆(经营者为广东省东莞市高埗新妈咪宝贝服装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南昌儿童营养食品厂生产的妈咪朵益生菌米乳(铁锌钙),烟酸检出值远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和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检出值为12.0μ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为≥83.7μg/100kJ,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为105.0μg/100kJ。
烟酸是B族维生素的一种,在维持皮肤和消化器官正常功能中起着重要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烟酸含量最小限量值为83.7 μg/100kJ,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产品标签明示值的80%,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烟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营养强化剂烟酸不满足质量规格要求。生产加工环节控制不严,如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企业未按产品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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