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是佛山法院执行案件中,
强制执行标的的主要财产形式。
执行不动产如何做得更好?
近日,佛山中院举行
第二期执行讲堂。
邀请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的不动产专家
来分享不动产执行干货!
今天,小编就带你一起来学习!
近日,佛山中院举办第二期“佛山执行讲堂”,邀请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的不动产专家在佛山中院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讲授与执行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知识并进行互动交流。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法官、执行员及助理参加了本期学习。
干货一
不动产登记实务
本期讲堂,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副股长黄佩虹主讲《不动产登记实务》。黄佩虹多年从事不动产登记业务, 具有较为深厚的不动产登记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她向两级法院执行干警讲授了不动产登记概述、房地产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区别、不动产登记的程序、办理不动登记的相关特殊情况、不动产登记与法院强制执行问题。
黄佩虹针对执行干警在执行不动产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以下四种特殊问题提出了解决路径:
01宅基地或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问题;
02划拨土地的处分问题;
03合并、分割转移变更登记问题;
04房地不一致的问题。
干货二
不动产执行中8个实用建议
针对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协助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黄佩虹提出了相关建议:
8个实用小tips
1
有关不动产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需规范书写;
2
土地分割过户必须符合规划、国土要求;
3
批量查封开发商名下的不动产应注意合同是否已备案;
4
对楼盘中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建用房,或为政府配建的用房无法协助过户;
5
对只进行预售(合同备案)但未确权(首次登记)的不动产无法协助过户;
6
房屋虽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可以预查封的情形;
7
土地出让合同和开发协议对建设项目有特殊条件的,必须符合条件才能协助过户;
8
房屋存在加、改、扩建需要满足相关条件才能协助过户。
沟通交流
黄佩虹以及该局政策法规股股长肖石秀与参训的执行干警就不动产登记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多个房产办理一宗抵押登记,拍卖其中一处房产,能否仅注销该处房产的抵押登记办理过户手续?”“在不动产登记的地址找不具体的房产,此种情况如何与自然资源局协调处理?”针对干警们提出的问题,她们一一释疑解惑。
五区执行干警通过视频系统“听课”
干货满满,收获多多!
本期讲堂解决了执行干警
在执行不动产过程的困惑,
为他们打开了执行不动产的工作新思路,
对解决“执行难”中的查找、
处置财产难将起到实实在在的积极作用!
编辑丨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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