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庄街道城乡一体化安置项目(云上澜苑)安置分房采取公证处主持、安置户自行抽号的方式,分为分房顺序号抽号和安置房房源抽号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分房顺序号抽号

一、抽号时间

2020年9月5日上午7:00开始抽号(安置户上午6:00开始签到登记)

二、抽号地点

河庄街道文体中心,地址:府东路与书卷街(原纬十六路)交叉口

三、抽号对象

选择在闸北区块河庄大道以东安置点(云上澜苑南区块)安置的安置户

四、抽号流程

1、测温进场

安置户到场后,在文体中心西南门入口处进行测温并配戴好口罩(现场有口罩发放),然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进场通道(每户限1 人做为抽号代表进场)。

2、资格预审

安置户在进场通道中排队等待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预审(核对身份证及分房顺序号抽号通知书等),预审通过后根据排队顺序向安置户发放排队号。

3、签到登记

安置户到达签到登记处出示身份证、分房顺序号抽号通知书等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并予以登记。然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抽号区。

4、抽号等待

安置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根据排队号按序在场内就座(每户设1个座位),等待抽号开始。其中排队号1至50号的安置户在一层篮球场右侧等候区就座、排队号51至排队号100号的安置户在一层篮球场左侧等候区就座,100号以后的安置户在二层看台区就座,每个座位上皆贴有号码标贴。

5、现场抽号

公证处宣布抽号开始后,根据排队号的顺序,由安置户依次上台抽取本户的分房顺序号。抽号完成后安置户签字确认并领取分房通知书及分房进场证(证上注明分房顺序号)。

6、安置户离场

安置户抽号完毕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离场。

五、安置户未按规定到场抽号的处理方式

在分房顺序号抽号完毕时(即到场的安置户抽号完毕,公证处宣布本次抽号结束时)仍未到场的安置户,需在本次安置房房源抽号的最后一天下午(即2020年9月9日下午)待所有已抽取分房顺序号的安置户分房完毕后,方可进场抽取分房顺序号并进行安置房房源抽号。

第二阶段 安置房房源抽号

一、抽号时间

安置户根据分房顺序号,分批次进行安置房房源抽号,每批次安置户提前1小时签到登记。

1、分房顺序号1至100号:2020年9月7日上午7:00

2、分房顺序号101至220号:2020年9月7日下午14:00

3、分房顺序号221至320号:2020年9月8日上午7:00

4、分房顺序号321至440号:2020年9月8日下午14:00

5、分房顺序号441至540号:2020年9月9日上午7:00

6、分房顺序号541至末号:2020年9月9日下午14:00

二、抽号地点

河庄街道文体中心,地址:府东路与书卷街(纬十六路)交叉口

三、抽号对象

选择在闸北区块河庄大道以东安置点(云上澜苑南区块)安置的安置户

四、抽号流程

1、测温进场

安置户到场后,在文体中心西南门入口处进行测温并配戴好口罩(现场有口罩发放),然后由工作员引导进入进场通道(每户限3人进场)。

2、签到登记

安置户到达签到登记处出示身份证、分房通知书等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并予以登记。核实后由工作人员向安置户发放《抽号分房凭证》,载明户主姓名、身份证号、抽号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分房顺序号、安置房户型及套数、车位数、农具间数等信息。然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抽号区。

3、抽号等待

由工作人员引导安置户根据分房顺序号按序在场内就座,等待抽号开始。其中分房顺序号1至15号的安置户在一层篮球场右侧等候区就座、分房顺序号16至排队号30号的安置户在一层篮球场左侧等候区就座,30号以后的安置户在二层看台区就座,每户设3个座位,每个座位上皆贴有号码标贴。

4、现场抽号

(1)公证处宣布抽号分房开始后,由安置户根据分房顺序号依次上台抽号,分别在本户安置户型房源箱中(含190㎡、140㎡、120㎡、90㎡、70㎡五个房源箱,按户型从大到小抽取)抽取房号。

(2)本户抽房完毕后抽取车位,第1个车位对应第1套安置房所在幢号,第2个车位对应第2套安置房所在幢号,第3个车位对应第3套安置房所在幢号。由安置户依次在对应的车位号箱中进行抽号。

(3)农具间每户限抽取一间,由安置户在第1套安置房所在幢号的农具间号箱中进行抽号。

如对应幢号中已无车位(农具间)的,可由安置户在其余幢的车位号箱(农具间号箱)中抽取。

(注:本次纳入分配的安置房共计21幢,分为21个车位抽号箱、21个农具间抽号箱。)

(4)抽号完成后由工作人员记录其房号、车位号、农具间号,并由公证处现场制作、发放公证书。

(5)抽号结果即时在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区位于文体中心西大门至北大门的内部道路边。

5、安置户离场

安置户领取公证书,在出口的礼品领取处交还分房进场证并领取分房礼品后离场。

五、安置户未按规定到场抽号的处理方式

1、如至抽号开始时,经公证处叫号三次后未到场抽号的安置户,需待同一批次正常签到的安置户房源抽号分房结束后,再进行抽号分房。

2、如至当天抽号分房截止时间(即当天正常签到的安置户分房完毕,公证处宣布当天抽号结束时)仍未到场的安置户,需待已抽取分房顺序号的所有安置户分房完毕后(即至9月9日下午),方可进场抽号分房。

3、如至抽号分房最终截止时间(即至9月9日19:00)仍未到场的安置户,将按如下方式处理:

(1)该户的安置点为闸北区块河庄大道以东安置点(云上澜苑南区块)。

(2)该户的安置人口截止至本次闸北区块河庄大道以东安置点(云上澜苑南区块)的安置人口截止时间点(即2020年9月6日24时止)。

(3)该户的过渡费及生活补助发放至本次闸北区块河庄大道以东安置点(云上澜苑南区块)抽号分房后的4个月止(即至2021年1月止)。

(4)取消该户的按时回迁奖。

(5)暂停该户认购第二个及以上车位及认购农具间的资格。

(6)该户的安置房房源、车位、农具间将在闸北区块河庄大道以东安置点(云上澜苑南区块)本次安置分房后剩余的房源、车位、农具间中产生,抽号分房的时间、方式等由街道另行确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