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2019年1月2日4时许,肖某窜至费某住房门口,用手机电筒照射费某住房内,发现费某躺在床上,肖某脚踢开房门进入室内,用拳头殴打费某,将费某按在床上,用手捂住费某的嘴,强行与费某发生了性关系。发生性关系之后,将费某放在床上的一部手机抢走。另查明,肖某曾因犯奸淫幼女罪,于2000年10月31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于2003年2月25日刑满释放;曾因犯强奸罪、抢劫罪,于2006年4月10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于2015年1月19日刑满释放。
本案是一起真实案件,笔者原案件稍作改编,略去相关情节,但仍尊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对行为人的定性不会产生影响。本案中,肖某几经改造,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再一次实施侵犯法益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以下笔者结合案例,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展开讨论。
肖某涉嫌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是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妇女性的自己决定权和幼女的身心健康。
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主观上为故意。
无性的承诺能力的人对放弃自已性的决定权的承诺无效。因此,行为人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或有严重痴呆的人而与之性交的人或幼女,不管行为人采取什么手段和被害妇女是否表示“同意”或“反抗”,都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妇女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期间同意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是青春型精神病患者,在妇女的勾引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患有较轻微的痴呆症,在女方自愿或者在女方主动要求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宜以犯罪论处。
本案中,肖某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费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侵犯了费某的自已决定权,侵犯了刑法保护的法益,且主观上具有强奸的故意,因此,肖某涉嫌强奸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应对肖某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肖某涉嫌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
抢劫罪是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强行取财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的财产占有权和人身权,为双重法益。抢劫罪是侵犯财产法益中最严重的犯罪,历来为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
本案中,费某在被肖某暴力压制状态下,强行拿走其手段的行为,涉嫌抢劫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入户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项规定为抢劫犯罪结果加重犯的规定。本案中,对肖某不能适用该项规定,入户抢劫应区别于在户抢劫,入户抢劫要求行为人进入户前具有抢劫的目的,在户抢劫行为人入户前不是基于抢劫的目的,如入户盗窃、入户实施强奸行为,临时起意又实施了抢劫行为的等,都不能评价为入户抢劫。在户抢劫应评价为普通抢劫,只能适用抢劫罪基本犯的处罚规定,因此,本案中,对肖某抢劫费某手机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不适用加重处罚的规定。
肖某具有累犯情节,应从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累犯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我国刑法将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如本案中的肖某,和特别累犯。本案不涉及特别累犯的问题,笔者在此不讨论。
曾因犯强奸罪、抢劫罪,于2006年4月10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于2015年1月19日刑满释放。
根据这一事实,肖某于2015年1月19日刑满释放,即刑罚执行完毕,而肖某于2019年1月2日再次实施强奸、抢劫行为,前罪刑罚执行完毕至再犯新罪之间间隔不到五年,且后罪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肖某对费某实施强奸、抢劫行为,构成累犯,应对其实施的强奸、抢劫行为分别定罪,合并量刑,从重处罚。
结语
本案中,肖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并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抢劫罪。肖某犯数罪,应数罪并罚。肖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最终判决认定:肖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从本判决来看,法院对肖某的量刑偏轻,但仍在刑法规定的处罚幅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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