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天以前,由红星新闻刊率先发布了一条名为 “‘反杀6’夤夜闯宅行凶者后的4126天”的报道,其中主要内容是——在河南新乡市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张姓人家因举报村支书贪腐,所以在晚上的时候,遭到了村支书之子的上门报复,而双方在院内发生冲突后,村支书之子被砍中要害死亡。

案发之后,被害人也就是村支书之子的家属迅速报案,在2010年开庭之后一直到如今,在不断的申诉中,新乡中院、河南高院却做出了一致判定,认为张氏父子故意杀人,是不构成正当防卫的,所以二人最终被判处死缓。面对这种情况,张氏父子及其亲属坚称,该行为系正当防卫,并申诉了11年。

张好峰妻子常卫云部分言论

直到2019年3月,张好峰妻子常卫云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最高检将该案交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在2020年11月10日的时候,由河南省检做出了通知,“仅仅依据许振军(村支书之子)上次有明显过错的经历,并不能直接确定其本次一定实施暴力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也就是在几天前的最终决议中,法院判定原审法院认定的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并无明显不当,以“本案不符合抗诉条件,本院决定不提请抗诉。”做为给张家的文书交待。

面对这种情况,有关于“正当防卫”与“故意杀人”在本案中情况的讨论一齐涌出,有些人认为,在第二次被害人上门之时,由于张氏父子已然做好了斗殴准备,拿了预备打斗的工具,且拉了灯,所以他们是有着“斗殴意图”的,因此算不上是在“防卫意图”下的正当防卫,属于“挑唆斗殴”——在家里等待被害人进来,用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去故意想办法惹对方发怒,让对方对自己实施侵害,然后又用“正当防卫”作为借口,实行加害的行为。

但河南审检发出的《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里,许多网友都指出了其中模棱两可,“像是推理而不是结论”的言辞——“被害人虽闯入,但不一定行凶”,针对里面的“不一定”,以及这句话表达的意思,再结合当时的情况,部分评论就表示“带刀上门,不是恶意,难道还是帮忙杀猪吗?”此类的观点也在短时间内获得了许多人的赞同,有关于对判决的质疑也接连四起。

总体来说,这一场历经了十几年的申诉在判决方面明显引起了大众的不满。黑白是否被颠倒?“正当防卫”是否要以当事人受到彻底的伤害来决断?

这一系列情况在事件的发酵中都将成为需要衡量的问题,因为没有人希望当一个意图伤害你的人肆意冲入民宅时,你仅剩的做法是——安抚一下对方情绪,用“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他改邪归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