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市道路通行秩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2020年11月30日零时起,启用我市桂阳县辖区内3条道路双向区间测速设备,调整5条测速路段限速值。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以下三条道路双向区间测速设备

1. 省道S222(原214)线330km+600m—342km+300m(桂阳县欧阳海大桥至仁义镇南风坳路段)双向区间测速设备,全长11.7km,路段限速值:60km/小时;

2. 省道S345(原323)线193km+100m—200km+300m(桂阳县流峰镇长冲村至桶水村路段)双向区间测速设备,全长7.2km,路段限速值:60km/小时;

3. 县道X090线(原省道S351线)20km+530m—27km+530m(桂阳县正和镇极乐村至桂阳监狱路段)双向区间测速设备,全长7km,路段限速值:70公里/小时。

(二)调整以下5条道路测速限速值

★(由70公里/小时调整为60公里/小时)★

1. 省道S222(原214)线289km+400m(桂阳县莲塘镇腊元村路段);

2. 省道S215(原214)线81km+950m(桂阳县太和镇九头村路段);

3. 省道S215(原214)线98km+450m(桂阳县荷叶镇老铺村路段);

4. 县道X053线26km+800m(桂阳县雷坪镇上田坊村路段);

5.省道S215线(原省道S209线)46km+300m—55km+450m(桂阳县樟市镇桐木村至樟市村路段)及55km+450m—60km+900m(桂阳县樟市镇樟市村至龙潭街道山背村路段)双向区间测速设备。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行为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这些车辆交通违法100次以上未处理!

注:本文由郴州电台综合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湖新闻,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