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李六军、刘建军、崔卫兵、张玉明、常文瑛、周永寿、宋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李六军,董事刘建军、崔卫兵,监事张玉明及高级管理人员常文瑛、周永寿、宋勇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人员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2月2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7,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65%。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刊登于《证券时报》的2020-024号公司公告。

截至目前,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

2020年11月2日,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六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刊登于《证券时报》的2020-036号公司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建军、崔卫兵、张玉明、常文瑛、周永寿、宋勇尚未减持。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李六军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刘建军、崔卫兵、张玉明、常文瑛、周永寿、宋勇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 、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