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江宁区进一步加大安置房建设力度,安置房建设管理提速增质、规范科学,有力托起江宁区百姓安居梦。
江宁区专门出台征收安置房建管“1+3”系列文件,树立“五个统一”工作导向,在南京市率先构建征收安置房建管新模式。“五个统一”即统一按计划实施、统一按标准建设、统一按规范组织、统一按时序交付、统一按市场化物管。其中,“统一按标准建设”明确,江宁区征收安置住房建设统一建筑面积,多层按60、90和120平方米设计,小高层、高层增加系数分别不高于1.08和1.1,按照不低于普通商品房的建设标准,明确和规定项目选址、户型样式、绿化率、配套设施、智能化系统等。
江宁区建立健全联席会办机制,每月召开联席会办会,各建设单位列出问题清单,相关部门排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督办销单。同时,江宁区还筹建了“江宁区征收安置住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将安置房项目及房源统一纳入平台管理,对手续办理慢、工程进度滞后项目亮“红灯”,核准每一套安置住房分配情况,建立“实时跟踪、信息迅达、全程监管”的现代化征收安置房管理模式。通过高位推进、部门联动和运用信息化手段,江宁区做到江宁区新建安置房自项目启动之日起4年内完成建设、交付、分房等工作,并科学管理。
“十三五”期间,江宁区共建成征收安置房1130.51万平方米,惠及群众超5万人。今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9年度推进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3个设区市87个县(市、区及高新区、开发区)予以督查激励,其中江宁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积极主动、成效显著,受到省政府的肯定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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