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与分包人约定,承包人支付分包工程款以发包人实际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为前提,承包人因此以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分包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工程总承包人与专业分包方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待工程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后总承包人再支付分包方工程价款的,该约定应认定有效,但总承包人怠于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的,分包方可以向总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发包人未支付相应工程价款的举证责任由总承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