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川警方依法对一名殴打他人的违法人员及一名谎报警情的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2020年11月27日凌晨,违法人员凌某林在吴川市某酒吧喝酒时醉酒闹事,对该酒吧安保人员实施殴打,后被安保人员制服并带到保安室醒酒,同时安保人员拨打110报警。辖区海滨边防派出所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凌某林因实施殴打他人违法行为被依法处行政拘留
期间,凌某林的堂兄凌某拨打110,谎称有人在该酒吧杀人,发生命案,要求出警。随后,凌某又再次拨打110,谎称有人在该酒吧持械射杀了几人。处警民警在现场调查后,核实该酒吧及周边地区并无发生任何命案及恶性犯罪案件,凌某属于谎报警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凌某因实施谎报警情违法行为被依法处行政拘留
民警依法传唤涉嫌殴打他人的凌某林及涉嫌谎报警情的凌某至海滨边防派出所办案区,对其约束至酒醒。
经询问,凌某林对其醉酒后殴打某酒吧安保人员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凌某对其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吴川市公安局依法对实施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凌某林、实施谎报警情违法行为的凌某处行政拘留处罚。
民警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请广大市民群众遵纪守法,切勿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 平安吴川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