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必自毙”是一个成语,出自《左传》。说的是庄公和兄弟共叔段争夺王位的事。共叔段在母亲武姜的怂恿下向庄公要了京邑,并在那里大肆扩建城池,势头盖过了庄公。于是,庄公居高临下地说了一句“多行不义自毙”。等到共叔段准备偷袭郑国国都的时候,庄公立刻反击,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因此,“多行不义必自毙”一词就被人们流传至今。那么,“多行不义必自毙”有没有科学道理?

或许有吧。“多行不义”是说人在做“不义”之事,而这个“义”或许就是孟子强调的“义”吧。人心都是肉长的,人类脱离了自然人进化到社会人之后,从小就受一种“仁义”的教育,尤其是儒家教育渗透于社会各个环节之后,关于“仁义”的教育更加发达起来。谁都知道什么是“仁”,什么是“义”,而人做了违背“仁”和“义”的事情就会受到内心的谴责,进而不安起来,如果一意孤行继续做下去,就会更加不安,但绝对不会“自毙”。看看那些贪官们,有多少“自毙”的?还不是要等待人们的举报,接受法律的严惩?

也就是说,“自毙”是有条件的,并不是他们自己会“自毙”,而是要人们起来反对他们,他们才会“自毙”。这样一来,岂不成了“他毙”?其实,“多行不义必自毙”关键在于“多”字上,什么叫“多”?就是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当然这个限度也是有相对性的。相对于从来没做过不义之事的人来说,只要做了一件不义之事,被人发现后,就是多了。相对于做了一两件不义之事的人,做了很多不义之事的,被人发现了,就算是多了。可问题的是那个量度应该怎么衡量?就是有没有被人发现,有没有被法办,或者被惩罚。现在的贪官们大多知道这个道理,只要不被人发现就算没做不义之事,于是尽一切可能掩盖自己丑陋的行径,捂盖子、打棒子等手段层出不,要动用手中的权力把真相隐藏,并且还要继续贪污腐化下去,直到“多行不义必自毙”的一天。

那么,有没有做了不义之事及时收手,没被发现的?当然有。这部分人有着警觉的觉悟,知道看风头,看形势,遇到政治空气紧张的时候,就及时收手了,遇到政治环境宽松的时候,就又开始相机而动。也就是说,在官场从来不乏投机者。人的欲望是无法满足的,越来越大,也就欲壑难填了。做了不义之事的人只要没被发现,自己又得了利益,就会向着更大的不义之事努力了,越做越大,直到被捉的一天。

有人会用迷信的观点来解释“多行不义必自毙”,说“离地三尺有神灵”,“人在做,天在看”,其实只是警告人们,但也有心理学的因素在里面,说的是人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道德评判,虽然有时候这种评判并不明显,也不是有意为之,但一定会有一个评判。多行不义之人会对自己不满,这种不满可能来自于潜意识,时间长了就会遭到“自我惩罚”。可是,始终认为自己做得对的不义之人,是不是就不会遭到惩罚了呢?这种观点似乎不靠谱,毕竟那些多行不义之事的人没有一个“自毙”,而是被人举报或者被人惩罚才会“他毙”。

如此一来可以看到,对待多行不义之辈还是给以坚决并持久的斗争吧,期待他们“自毙”是完全不可能的。道德和迷信的评判只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而行动起来,和他们作不屈不挠的斗争才是他们为之颤栗的。庄公打败共叔段有着老谋深算的意思,但还是迎头痛击,才坐稳了郑国国君的位置。如果一味听之任之,可能就变成阶下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