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刘高锋:认罪认罚都认啥
一、什么是认罪认罚
认罪认罚是两个行为,所谓“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认罪不等于不可以辩解,只要承认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请留意,此处承认的是认罪事实而非犯罪罪名。而“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
二、什么时候可以认罪认罚
认罪认罚贯穿整个刑事诉讼,在每一个阶段(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在不同阶段认罪认罚会有不同的从宽幅度。基本的原则是早认罪认罚比晚认罪认罚要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三、认罪认罚需要律师在场吗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因为如果没有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就不能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比如有时候其根本不知道认罪认罚意味着什么。再加上办案人员的地位以及其可能没有足够的耐心给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所以,犯罪嫌疑人很容易误解或者违背了自己的意愿。所以,认罪认罚需要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
四、认罪认罚就可以取保候审吗
这是一个误区,不是认罪认罚后就会被取保候审,二者不能划等号。但是在办案人员办理认罪认罚手续时,可以就量刑以及强制措施与办案人员沟通,充分了解之后,作出最有利于自己的方案。
五、认罪认罚被判决后能再上诉吗
认罪认罚不等于不能够上诉,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其依然可以选择上诉。实践中,有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为上诉不加刑,所以,一审时认罪认罚换取量刑从宽,而在从宽后又提起上诉从而达到再次从宽的可能。怀有这种想法的请尽快打消这个念头,因为上诉不加刑,但是检察机关发现被告人有此种侥幸心态的,往往会提起抗诉,此时因为被告人可能被认为并非自愿认罪认罚,从而可能会被加重处罚。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只认罪不认罚吗
认罪认罚本身就是自愿的,既然属于自愿,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然可以选择不认罪不认罚,也可以选择认罪认罚或者认罪不认罚。有时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实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对于量刑不认可,认为量刑过重,此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选择认罪但不认罚的方案,从而可以适用从宽制度,又可以在审判阶段争取更大的量刑从宽。
七、认罪认罚后辩护律师是否就不能做无罪辩护了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辩护律师行使的是独立辩护权,即如果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根本不构成犯罪,即使被告人认罪认罚了,辩护律师依旧可以独立地行使独立辩护权,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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