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省旅游品质,游客在云南旅游购物可30天内无理由退货。五一长假前四天,昆明市就受理了18位游客的退货申请。
在昆明南站的安检口附近,记者找到了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在现场办理退货登记的旅客相对比较少。
退货中心工作人员 尹兆金:“ 五一假期,昆明南站暂时只有两起退货,都是珠宝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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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说,中心收到的退货申请以珠宝玉石产品为主,占比超过60%,另有约20%为银器,其余主要是茶叶、食品等土特产。游客对旅游商品不满意,只要在货品没有被二次破坏、能提供购物凭证的情况下,都可通过退货中心服务台、"游云南"APP或"游云南"微信小程序提出退货申请。
退货中心工作人员 尹兆金:“退回的商品是不能影响商家二次销售,就是没有物理、化学性质的改变,就比如你买的药材,磨成了粉,或者你买的银杯子被刻了名字,或者购买的挂件请人雕刻过,就不能退了,只要无人为损坏的情况下,30天内都是无理由退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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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收到退货产品后,一般一个工作日内就会给旅客退款。
游云南退货中心工作人员 尹兆金:“收到申请后,我们这边五分钟内会响应,会把商品转到相应的管辖区域,工作人员会协调商家联系游客,给游客反馈邮寄地址,游客收到邮寄地址后寄回商品,如果收到货品后,商家一个工作日内是必须给游客退款的。”
据统计,今年5月1号到5月4号,昆明市退货监理中心共受理退货申请18起,总金额14万余元。其中涉及昆明市14起,退款金额总计11万余元;其他州市4起,退款金额总计3万余元。
65333333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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