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下午14:30时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5月2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名,实际参会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6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详见2021年6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1年6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2021年6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2021年6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详见2021年6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三个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下午15时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5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惠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不超过8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证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4,539.8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539.8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842号)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57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5,436,509.42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3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270001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拓邦华东运营中心”的募投项目。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5号)的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2,105,263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9,999,998.2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152,929.49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847,068.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0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460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57,242.6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3,029.59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国内外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且募投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2021年5月20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测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通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657.50万元/年。具体如下:

1、金额及使用期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95,000万元人民币,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况说明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2021 年6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其他事项说明和承诺

1、该款项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95,000万元人民币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9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拓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拓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拓邦股份过去12个月内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拓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拓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539.8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5号)的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2,105,263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9,999,998.2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152,929.49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847,068.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0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460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2021年5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4,539.87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决定置换募集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相关方意见

1、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4,539.8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539.8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1911号),鉴证结论认为:拓邦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1年5月31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4、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2)拓邦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同意拓邦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本次增加理财产品额度后,累计可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共160,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3月5日有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842号)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57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5,436,509.42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3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2700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拓邦华东运营中心”的募投项目。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5号)的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2,105,263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9,999,998.2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152,929.49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847,068.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0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46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57,242.6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3,029.59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投入均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基本情况

1、投资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增加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良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85,000万元,增加后累计可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共160,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3月5日有效。

4、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风险投资品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不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其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黄跃刚、华秀萍、李序蒙认为: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公司增加不超过8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短期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监事会认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不超过8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认为: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拓邦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拓邦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