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1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2,588,674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军、宋海荣

电话:0573-88187878

邮箱:zj@zjtkgf.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朱星晨、王颖

联系人:朱星晨

联系电话:0571-85316108

邮箱:zhuxingc@guosen.com.cn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