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给母亲吃饲料,母亲被饿死后三年未下葬!
程家几兄弟坐在一起没多久就吵了起来,他们都在为母亲柴玉吉的后事争吵。老大程一民、老三程一平认为要彻底查清母亲的死因才可以下葬。老四程一石则认为应该让母亲入土为安。而他们的母亲柴老太太其实已经去世三年多了。至于为什么至今都没能下葬,那还得从三年前说起。
柴老太太一共育有5个孩子,都是儿子。本应该晚年无忧的,可是还没等她享福,老伴和小儿子就相继离世。
有一年冬天,柴老太太从沙发上不小心摔了下来,自此失去了自理能力。
四个兄弟因母亲摔伤聚到一起,通过协商,立了一个《关于赡养母亲的规章制度》。从老大开始,四兄弟每人轮流照顾母亲三个月,照顾期间,母亲在谁那里生病或出事谁负责,而且交班时,母亲的所有证件都必须跟随母亲一起交接。
于是,四人开始按照制度办事。起初那年,日子还算平静和谐。
这天,又轮到老大程一民照顾母亲,他正准备去接母亲回来,没想到老二程一安突然出现,手里还拿着一份房屋出售同意书,准备让老大签字。这出售的房屋正是老母亲住的房子。其实,这房子是二十年前分家时分给老五的,不过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以房产证上仍然是母亲柴玉吉的名字。尽管老五已经去世,但他的妻子女儿还住在里面,老大就没有答应签字。这下倒是惹恼了老二,老二为此对哥哥大打出手,直接将哥哥打伤。最后还是派出所和村委会出面进行了调解。
可是,这日,母亲本该由老大照顾,老大却被打伤,照顾自己都是个问题。经过调解,双方意见达成一致,老大负责的这三个月由老二代为负责。
事情到这还没有什么大问题,可谁知,第四个月的月初,小侄子程川爬上老房子的房顶检查是否有漏雨的地方,偶然瞥见奶奶柴玉吉没在炕上,于是就进屋寻找,却发现奶奶底下铺着褥子身上盖着被子躺在炕底下。这可把程川吓坏了,连忙召集来家里所有的人。
尸检报告中显示,柴老太太死亡时,体内多个器官功能衰竭,胃薄得像纸一样。也就是说,柴老太太是被活活饿死的。
这下事情闹大了,街坊邻居议论纷纷。住在柴老太太隔壁的邻居表示,曾经听到过柴玉吉在院子里喊着去世老伴的名字,不过好像并没有人管她。现在想来,柴玉吉当时一定很绝望,柴老太太的死就是一场人伦悲剧……
几个儿子倒是挺会推脱,各有各的说法。老二表示,自己照顾的三个月里,老母亲没有问题,第四个月应该是老三来接班,所以母亲的死都是老三的责任。这下老三又喊起了冤,他认为母亲是饿死的,所以母亲去世时应该是第三个月,所以应该是老二的责任。
由于柴老太太的死已经触及法律,将由当地法院做出审判。经过鉴定,柴老太太的死亡时间是在第三个月的中旬,也就是说,她死了半个月才被人发现。法院认为三兄弟都有责任。虽然老大因为受伤没能照顾母亲,但是这三个月本应他负责,他却连过问一下都没有,所以难逃关系。而母亲第四个月应该由老三接手,老三却没有及时发现母亲的情况,完全没有尽到照顾母亲的义务,也要负责任。老二则是罪行最重要的那一位。老四和事情没有直接关系。最终,四个兄弟除了老四之外,都构成遗弃罪。老大被判二年六个月,老二被判三年,老三被判二年。
可是,这事情还是没有彻底结束,因为这件事三兄弟在监狱里受尽了白眼,老大和老三对审判结果始终不服,不让母亲的遗体下葬。
等到三年之后,三人都已经出狱了。老二似乎是改过自新,一直没有露面。老大和老三则认为,既然是遗弃罪,那老四也应该有一份责任,是老四伙同老二把母亲害死的。老大说,母亲在老二家时,每天只能吃两顿饭,中午和晚上一样只能喝粥,从来没闻过腥味。而老四照顾时,他亲眼看见母亲的粥碗里放的是鸡饲料。
老大还花了八千多块钱将母亲遗体重新进行尸检,得出了另一个结果,母亲是被残害致死的。母亲的腿部有明显的粉碎性骨折,再加上老二老四照顾时,一直将母亲锁在家里,老大认为母亲生前一定遭到过老二和老四的暴力虐待。所以,挨饿只是其中一部分原因,致死还是因为那处骨折。老二老四一定是想让母亲早点死,好卖了母亲的房子。
对于老大的说法,老四自然是不会承认,他表示自己为了照顾母亲,特意养了三十只鸡,母亲每天早上吃的是油条鸡蛋配粥,中午有鸡肉饺子,晚上吃简单点也是鸡蛋配粥。至于母亲的骨折,一定是母亲年纪大了骨质疏松,磕碰哪里受的伤。
然而,老大老三认定老四脱不了关系,执意要老四也尝尝牢狱之苦,向法院提出申诉,要追究老四的责任。
几兄弟还得对簿公堂,结果如何我们暂且不论。不过,从旁观者的角度出发,柴老太太将五个儿子抚养成人,实属不易。如今三个儿子不顾手足之情自相鱼肉,明明都有责任,却又都想推脱责任,真是让人透骨的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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