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 2022-02-28 15:02:08

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151321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领导,请问2021年11月1号以后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去税务局举报吗?

税务局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20年第6号)规定,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四、其他事项中,(二)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缴费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或统筹区内医保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缴费人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如属于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建议联系人社部门,如已做参保登记,企业未申报缴纳社保费情况,可以拨打烟台市税务局电话0535-65912366反映。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