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5月1日上海一福利院将仍有“生命体征”的老人当作死亡老人运走火化。

所幸殡仪馆工作人员准备火化时发现异常,及时将老人送医治疗。经抢救,老人生命体征趋向平稳。
真是骇人听闻,福利院竟然将活人送往殡仪馆火化,难道福利院判断去世老人,都不需要经过医院确认的吗,完全靠经验?就直接通知殡仪馆拉去火化。
幸好殡仪馆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否则福利院做法就是“草菅人命”。
福利院未经确认,就将老人送往殡仪馆,如果福利院是故意的,那么就涉嫌故意杀人罪,但这种可能性不大;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福利院工作人员没有尽到责任,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未遂。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火化遗体必须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如果非正常死亡的,还需要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殡仪馆转运过程中,并不一定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但是火化前必须提供死亡证明。而福利院未去医院给老人出具死亡证明,就将老人送去了殡仪馆,显然这个程序是错误的。
事情被曝光后,网友纷纷评论说,上海又一次刷新我们的三观。
其实我们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这是你自己家的老人,福利院还会疏忽大意吗?

我们希望能够得到进一步的了解。也希望福利院能给大家一个交代。目前相关的调查组已进驻了福利院。相信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并且我们希望以后这样的事情,永远都不要再发生。
对于此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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