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登记公告

犯罪嫌疑人陈占芳,男,现年56岁,系邯郸市永年区大北汪镇岐辛寨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永年区公安局立案侦查,现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查明案情,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各债权人进行债权登记和确认。现就债权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登记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申报

申报登记地点:邯郸市永年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永年区临洺关镇新洺南路9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刘警官 15511008000

翟警官 15373775919

申报登记债权范围:于本公告发出之日前与上述个人形成真实有效的所有债权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登记凭证:申报登记时,请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能够证明债权关系的原始合同、借据、银行转账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债权人如果未在本公告注明的期限内如实进行债权申报登记,法律后果自负。

2、因疫情防控不能现场申报登记的,可向民警电话预约申报。

特此公告

邯郸市永年区公安局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