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余荣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芬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芬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3月16日,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铭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铭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2021年4月1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06619,发证时间:2020年12月2日,有效期:三年)。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1549号),苏州恒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1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060.0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069.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8月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714号《验资报告》。

2021年第一季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其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已将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吴中恒久募集资金专户(工行:1102180319000156990)的余额4,025,479.52元转入吴中恒久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21年1月20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

公司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22076.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30.0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59,392.80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0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5,903,079.67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七天通知存款余额45,86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43079.67元,合计募集资金余额45,903,079.67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10月,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珠海宝利通耗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通公司”)进行投资,投资金额650万元人民币,投资完成后,公司对宝利通公司持股比例为27.5%。此次投资事项属于总经理审批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该公司经营没有达到投资预想目标,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决策,拟将公司所持有的宝利通公司27.5%股份向该公司原股东刘剑平全部进行转让,转让价款为845万元人民币,转让溢价195万元暂未计入当期损益。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宝利通公司股份。

2、2021年9月下旬以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恒久公司”)均接到相关部门结合能耗双控有序用电、降低用电负荷的通知。公司及吴中恒久公司从维护社会、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响应当地政府有序用电要求,配合相关有序用电举措,降低用电负荷及限时限产。

公司及吴中恒久公司通过安排设备检修、设备维护、工序调整、合理组织生产等方式,积极统筹调整相关运营安排,积极与客户保持沟通,最大限度保证订单及时供应,尽可能降低限电造成的不利影响。

受能耗双控有序用电政策影响,公司及吴中恒久公司生产运行时间减少,且后续是否继续实施有序用电要求存在不确定性,预计对公司及吴中恒久公司产量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未来影响产量和效益情况暂无法准确预计。公司将持续与当地政府就供电保障等有关问题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将随时关注本次限电情况的进展,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余荣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芬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芬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余荣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芬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芬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2021年

半年度报告、2021年三季度报告

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已对2021年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现将有关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说明及会计处理

公司在2021年第四季度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依据业务的实质对前三季度的贸易及软件开发及运维业务的收入确认进行了重新梳理、判断,在2021年第四季度既2021年年报中已进行了账务更正处理,现补充对前三季度定期报告一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三季度报告做出更正。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21年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对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本次更正对2021年一季度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二)对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本次更正对2021年半年度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4、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第10、合同资产

更正前:

单位:元

(下转B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