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法》是公务员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完善,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了我国公务员队伍管理特色。
抓进抓出,明确公务员“进出口”。新《公务员法》拓宽了公务员队伍的“入口渠道”,针对不同类别的人员,可采用考录、调任、委任、选任、聘任等方式。公务员法规定,要严守“进人关”,对于新录用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审核、精准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务员法还明确规范了“出口通道”,对于辞职、辞退等涉及的不同情况都有明确说明,既确立了公务员管理的严明纪律,又保护了公务员利益不收侵犯。
抓细抓小,结合严管与厚爱。新《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录用、考核、奖励、监督与惩戒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更新和细化,尤其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更是从更广更细的视角展开规定。通过多项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不良苗头。通过拓宽晋升通道,给干成事的公务员宽慰,给能干事的公务员希望,给想干事的公务员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