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7月26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明 通讯员 胡赟)“一时冲动酿成恶果,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化解矛盾,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日前,岳塘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当事人赵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承办检察官手中,当面表达了感激之情和悔过之意。

2021年6月18日晚,赵某、邱某及友人在岳塘区建设路某酒馆喝酒至次日凌晨。赵某和朋友准备离开时,醉酒状态的邱某误以为赵某等三人中有人偷了他的手机,于是挡在楼梯口不让他们走,双方从口角升级为推搡。赵某抓住邱某的胳膊,用力将其甩倒在地,致邱某面部着地受伤。后经鉴定,邱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双方当事人也曾多次尝试和解,但一直未谈妥。承办检察官审查该案后,全面了解双方纠纷产生的前因后果,对双方当事人及家属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及诉求后,再次组织双方当面调解。赵某主动向邱某赔礼道歉,并当场一次性赔付邱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邱某接受道歉并出具谅解书。至此,双方矛盾化解。

持续近一年的矛盾,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得以完全化解,岳塘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赵某从宽处理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制发检察意见书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行政处罚,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均表示赞同。承办检察官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将“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和“宽严相济”司法政策落到实处的案例,实现了法、理、情有机统一,争取了更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