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房,业主慌!
交房,不符合交房标准,业主也慌;
近日,山西恒实天和房地产开发公司
给天和福地业主发布了《交房认签书》
(图源见水印)
山西恒实天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
业主预支付十年的物业费直接支付工程前款。 此款意义:预交此款后,既可以保障项目尽快及时交房,同时物业公司还赠送一年的物业费,保障民工的利益及时交房,保障业主的利益早日拿到房。这样,此后的十一年,物业公司还得逐步筹集资金去支付员工工资,管理费用,维修耗材等一切费用,为业主提供合格的物业服务,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这种寅吃卯粮的做法,就是困境中的我们能拿出最大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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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ane
▍法律顾问:曹志东 山西新晋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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