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杰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曾任自治区劳动教养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教育矫治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涉嫌受贿犯罪,2017年8月,任杰灵被开除党籍;2017年9月,被开除公职,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走上领导岗位后,为了满足虚荣心,我穿戴必讲名牌,有时候为了让别人知道我穿的是名牌衣服,甚至连商标都舍不得取。现在想想,当时我能数出来的名牌商标比我知道的党纪条规还多吧。”在忏悔书中,任杰灵这样形容他对奢侈生活的追求。

但凡乘飞机出差,他必选头等舱,如果没有头等舱,宁愿推迟行程都不愿意“委屈”自己;以警戒、勤务需要为借口,指使下属购买价值100余万元的超标准越野车供自己使用;为方便自己和亲友玩乐,安排局办公室动用公款20余万元,在某酒店七楼装修餐厅包厢、卧室和棋牌室供他个人使用,还配备了专门厨师,并多次烹饪珍稀保护动物宴请亲朋……任杰灵的奢靡生活可见一斑。

这还是那个刚参加工作时一顿饭只吃8分钱的葱花饼,而每天坚持工作12小时以上的任杰灵吗?

任杰灵1984年从部队复员,回到家乡哈密市水泥厂工作,后考入市劳教所,成为一名司法干警。此时的他工作勤勉,生活俭朴。但是,在他内心深处,觉得自己付出就应该有回报,他追求的就是权力、享乐和虚荣。这种念头随着他职务的不断升迁而越发强烈。2010年10月担任自治区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后,他觉得“这一天终于来了”“一定要‘大干一场’”,贪腐之门也就此打开。正如他在忏悔书中所说:“在组织宣布我任劳教局局长的那一刻,党组织的教诲、党员干部的责任已被我的狂喜所冲散,我看到的是权力,还有数不尽的赞誉以及金钱。”

在众多向任杰灵行贿的人中,张某与其走得最近,关系也“最铁”。张某原本是一名教师,下海后承包了自治区劳教局名下的酒店,为劳教局机关干部提供餐饮服务,任杰灵先后收受、索取张某300余万元。当然,张某绝不会做亏本生意,在任杰灵的关照下,他先后承揽过自治区劳教局的建筑工程、信息化工程、服装采购项目等,获利颇丰。

“一个开食堂的能干得了这些活吗?”面对质疑,任杰灵却硬是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张某从一个“开食堂的”摇身一变,成为小有名气的商人。

“只要给钱,一切都不是问题”。任杰灵在贪欲的驱使下,频频违规操作:有时送礼的人多,工程项目不够分,他就把大工程拆分开来,让送礼人分别中标;有的老板没有建筑资质,只要钱送到位,任杰灵便为他们大开绿灯。

2015年8月,任杰灵得知张某被调查,便立刻与妻子马某串供,并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同时将收受的1公斤黄金和9个金元宝转移至亲戚家中。

处心积虑、机关算尽,不过是掩耳盗铃。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

随着专案组调查的深入,他隐瞒5套房产及持有12只股票的问题也浮出水面。同时发现,任杰灵甚至把自己的餐费平摊到其他干警的伙食费中,而将自己饭卡中的1.35万元餐费从财务室提现,让教育矫治局机关干部大跌眼镜:“堂堂一个局长,连干警的餐费都要想方设法侵占,贪得无厌让人匪夷所思。”

当然,不只是区区的餐费,任杰灵还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黄金饰品、玉石、名贵手表、高档手机等,装修房屋、职务晋升、儿子考取大学、逢年过节都成了其敛财的借口。

最终查明:2011至2014年,任杰灵利用担任自治区劳教局、教育矫治局一把手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25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现金1000余万元,其中近半数是在党的十八大后收受的。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任杰灵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定任杰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对任杰灵退缴的赃款1299万元依法没收,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