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继续提问三贾棚改问题!官方回应】
还请高新区相关部门就以下问题给予回复,谢谢。1.承诺的30个月上房,到现在还没有动工,是不是得给个说法?2.除了钉子户的原因不能进行施工,还有没有其他因素,比如说资金问题。在拆迁之前有没有认真研判这个事能不能行得通?是哪个部门主导的?如3.如果是因为资金问题导致的工程进度缓慢该怎样解决?4.钉子户的问题怎样解决?不能因为一小部分人而影响全村绝大部分人不能上房吧。5.后续的房租怎样发放?拆迁4年以来房租一年比一年高,如果在按照四年以前的标准发放房租合适吗?
已受理高新区管委会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2022-09-02 16:12:38]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接庄街道办事处三贾村棚户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四条第四款规定:被征收人于搬迁后自行解决临时过渡用房的,由房屋征收人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本次房屋征收过渡期限暂定为30个月”。B,C地块正在建设中,A地块由中冶十五局承建,现已对该地块进行打桩。2、资金规划由上级规划部门合理规划。3、影响部分施工的原因是在标段中存在部分未拆迁户,未搬迁原因是因为不认可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要求按房屋实际面积进行置换。4、目前街道棚改工作专班和社区村干部对影响建设的未拆迁户反复多次逐个做工作,并对未拆迁户建立“回迁建设区域剩余户群众台账”对每户未拆迁户的基本情况、房屋情况、问题类别及诉求都详细记录,争取早日完成棚改工作。5、目前超出部分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原标准执行。目前三贾正常参加结算并不欠房款的村民已发放临时安置费共54个月即至2023年2月份。感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