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31日电 31日盘后,嘉化能源公告称,当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送达的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通知。管建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万元。

公告显示,近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管建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件,2022年10月28日,管建忠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刑事判决书》[(2021)浙07刑初4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管建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万元。

嘉化能源提示称,管建忠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管的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回溯公告显示,对管建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调查始于两年前。

2020年8月7日,嘉化能源公告,于当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管建忠通知,其于2020年8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管建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中国证监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管建忠立案调查。

2020年8月9日,嘉化能源公告,管建忠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所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2020年10月15日,嘉化能源公告,收到实际控制人管建忠的通知,其收到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其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正被金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金华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0年10月14日起算。

Wind信息显示,嘉化能源是一家能源化工企业,主营蒸汽、氯碱、邻对位、脂肪醇(酸)和硫酸等系列产品。

据嘉化能源2022年三季报披露,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6.77%,系公司控股股东。管建忠为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持有嘉化能源1.44%的股份。

财报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嘉化能源营业收入89.48亿元,同比增加50.07%;净利润12.72亿元,同比增加5.13%。

单季度来看,2022年三季度,嘉化能源营业收入27.31亿元,同比增加5.25%;净利润2.45亿元,同比回落50.63%。

对于三季度净利润大幅下滑,嘉化能源解释为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

二级市场方面,嘉化能源股价31日收跌3.10%,报8.45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